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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4-04-15 来源: 浮梁县司法局 访问量:

附件1

浮梁县司法局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浮梁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浮梁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浮梁县绩效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浮梁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是承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三是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是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是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是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等。

七是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是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是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部门依据三定方案,行政编制数35个,工勤编制数1个;内设机构包括16个司法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股、办公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政工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有在编在职行政人员31人;辅助人员33人(编制外)。

第二部分 浮梁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浮梁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总额908.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28.1万元,增长率3%。主要是人员变化。

(二)支出预算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总额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28.1万元,增长率3%。主要是人员变化。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883.68万,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3.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68.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53万元,增长16%。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

(九)浮梁县司法项目情况说明

1、司法业务辅助项

1)项目概述:司法辅助岗位人员工资

2)立项依据:历年预算安排

3)实施主体:浮梁县司法局

4)实施方案:司法辅助岗位人员工资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司法辅助岗位工资=5万元/年

岗位数=16人

足额发放工资足额

按月发放工资按月

基层司法工作提升提升

工作人员满意度≥80%

2、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资项目

1)项目概述: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资项目

2)立项依据:历年预算安排

3)实施主体:浮梁县司法局

4)实施方案:工资发放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5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资=3万元/年

聘用人员数=18人

足额发放足额

按月发放按月

社区矫正工作辅助加强

工作人员满意度≥80%

3、司法事务保障及支撑

1) 项目概述:司法事务保障及支撑,维持单位司法相关业务开展

2) 立项依据:历年预算安排

3) 实施主体:浮梁县司法局

4) 实施方案:司法事务保障及支撑

5) 实施周期:一年

6) 年度预算安排:30.37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司法事务保障及支撑 ≤303700元

8) 法律援助案件完成数≥30件

9) 授援审批准确率≥90%

10) 案件审批及时性及时

11) 法援政策知晓率≥80%

12) 司法工作群众满意度≥85%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县司法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无

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上年减少3.6万元,减少率47%,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万元,比上年减少7.41万元,减少率74%。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

公务用车购置费: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十)“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由部门结合实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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