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司法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浮梁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浮梁县司法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地方性有关规范文件的草拟工作,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等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七)主管全县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八)管理仲裁机构登记工作。
(九)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及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和计划财务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共计五个职能股室。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人员33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2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014.7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0年减少71.32万元,下降 7 %;本年收入合计1014.7万元,较2020年增加137.97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2021年底财政对存量资金进行回收。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89.16万元,占97%;其他收入 25.54万元,占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01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11.66万元,较2020年增加83.98万元,增长9 %,主要原因是:工作原因及人员变化;年末结转和结余3.05万元,较2020年减少155.29万元,下降98 %,主要原因是:工作原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80.18万元,占67%;项目支出331.48万元,占 3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3.48万元,决算数为98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3.48万元,决算数为 98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主要原因是:工作原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62.89万元,较2020年增加27.33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工作原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3.2万元,较2020年增加0.5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工作原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2.59万元,较2020年增加24.23万元,增长22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工作原因。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20年减少14.3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工作原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7万元,决算数为6.23万元,完成预算的35%,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2.39万元,减少2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万元,决算数为3.57万元,完成预算的46%,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2.88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3批,累计接待39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 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较2020年持平,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 2.66万元,完成预算的 27%,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5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1 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2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6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市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7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3.0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46%。
组织对法律援助一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0万元。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将2021年度市级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绩效自评总报告主要包括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结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2个项目)进行公开。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每个市级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明(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