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社局 > 回应关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3-43314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 2023年景棚办字第22号
发布时间: 2023-10-31 来源: 市人民政府网 访问量:

尊敬的广大市民:

近期消费者反馈,我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又发现中介机构违规代理销售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房源指标和安置房房源的情况。

为保障全体市民的合法权益,共同防范风险,景德镇市棚改办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是棚户区征收(拆迁)过程中用于产权置换的住房,仅限于安置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被征收户,严禁向市场销售。棚改安置房建成交付到房屋产权证办理存在较长时间,通过任何渠道私下交易购买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将不受法律保护,可能存在“弄虚作假”“一房多卖”“无法办证”“卷款跑路”等风险。请各位购房人,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法商品房,杜绝私下交易安置房,以防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各房屋中介服务机构要依法依规经营,严禁开展棚改安置住房出售转让等相关服务、发布出售转让信息,不得为以上违规违法行为提供便利。各房屋中介服务机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要立即停止上述违规行为,1日内撤销删除已发布在微信、抖音、信息平台等宣传媒体上的推广信息。如发现中介机构或个人违规销售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房源指标和安置房房源的行为,请拨打监管机构电话进行投诉。

监督电话:0798-8525139,0798-8525152

景德镇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