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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人社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1-07-21 来源: 人社部 访问量:

年来,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2021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就业创业方面

1、市场就业工作

(1)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02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4.25%;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85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1.08%;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26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46%;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数398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6.54%。

(2)切实做好就业帮扶工作,多渠道、多途径搭好劳动力与企业的对接平台。就业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精准帮扶重点群体,提供岗位多元化,满足求职者需求。截至目前已召开20场招聘会,提供19515个岗位,涉及纺织、服装、机械、电子、餐饮、网络营销等多个行业,满足不同学历、不同专业的求职人员的就业需求。求职者积极性很高,共有6651人踊跃参加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1092人。

搭建好劳动力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保障企业用工,帮助劳动力就业。为助力疫情期间企业发展,2021年共发放企业新招用员工补贴690人,48.14万元。拨付企业非江西省户籍就地过年员工补贴75人共计2.25万元。

(3)关爱就业困难群体,做好就业援助。在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视和县财政的大力支持下,上半年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43人,25.779万元;开发扶贫专岗223个,落实扶贫专岗218人,拨付扶贫专岗补贴131.722万元;拨付交通补贴124人,5.36万元;发放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8人,4万元;发放大学生创业补贴8人,4万元;发放农民工创业补贴77人,38.5万元;发放见习岗位补贴12人,8.3006万元;发放退捕渔民补贴1人,0.6万元,真正为老百姓做实事,办好事。

2.培训工作

(1)认真落实企业以工代训政策

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企业稳岗位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0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实施企业稳岗位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20号)文件精神,继续支持困难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稳岗位、保生活行动,为10家申请中小微困难企业以工代训企业的140名员落实以工代训补贴27.98万元。

(2)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工作

为满足新形势下劳动者培训需求,积极通过线上线下同时培训的方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开展培训11期,培训344人次,(其中线上培训8期,培训256人次;线下培训3期,培训88人)。组织高等学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开展GYB培训343人次。6月份重点对乐华等四家大企业开展岗前培训797人次。

3.创业贷款工作

(1)做好新老政策衔接,突出扶持重点人群,把返乡农民工、高校生等作为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扶持对象,充分利用经办银行及省中心的有关平台实行“不见面办理”,实现了“不进人社门,贷到贴息款”。

(2)截至目前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9笔,1928万元,(其中: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57笔,1063万元,直接扶持59人,带动其他就业人数177人;发放小微企业贷款2笔,865万元)。回收到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71笔,2782万元,回收率100%。同时降低担保门槛,由原来的两人担保15(20)万元,降到只需一个人担保即可,惠及更多百姓。

(二)社会保障方面

1.待遇支付工作

(1)以确保机关、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首任,上半年为11356名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累计发放基本养老金16269万元;为机关事业2091名离退休人员计发养老金6267万元,835名机关退休人员计发职业年金145.6万元。城乡居保领取待遇3.59万人,发放2761.33万元。发放失业金1045人次,123.07万元;为失业人员代缴医疗保险793人次,23.02万元;发放疫情期间失业补助金2385人次,238.5万元。为符合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53家企业,发放14.98万元,惠及职工827人。

(2)认真开展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截至6月已完成企事业8780名离退休人员领取资格信息录入,并加大了对“江西人社”、“赣服通”等手机APP资格认证平台的宣传力度,切实打造资格认证的新模式,为维护社保基金运作安全扎实了基础。

(3)着力做好工伤待遇支付工作上半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97人,支付金额394万元

(4)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8号)文件精神,浮梁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已完成全县2036名机关事业退休人员2021年调待工作,月调资金金额达32.464元;完成全县11515名城镇企业退休人员2021年调待工作,月调资金额达126.665元,调待金额及1-6月的补发已于6月22日全部发放到位

2.基金征缴工作

(1)全县机关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人员5673人,基金征缴5534.99万元,如期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

(2)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9395人,基金征缴14017万元,全面完成上半年目标任务。

(3)工伤参保人数22904人,上半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303万元,其中按项目参保建筑工伤有4632人,如期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0.69万人,基金征缴2172.63万元。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3.全面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对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及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工作方案》(赣人社字[2021]117号)要求,县社保中心高度重视对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的重要性、紧迫性,成立了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积极作为,对省中心和市中心下发的疑似问题数据以及自行查找的疑似问题数据进行核实,在业务系统中进行修正,在4月底完成了社保数据校验、问题数据下发、数据核实后的修改,并完成了两轮历史数据转换和数据验证。

4.防范冒领强化养老保险基金安全

避免重复发放养老保险为重点,通过加强和完善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注重事前、事中、事后严格把关,避免重复领取,堵塞经办管理漏洞,通过对养老保险待遇疑点数据核查出9名人员违规冒领养老金并追回1个已死亡人员冒领养老金2万元、服刑人员服刑期间多领养老金2.4万元,从源头上防范重复领取现象的发生。

(三)和谐劳动关系方面

1.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农民工工资欠薪举报案件上半年共受理来访23起,涉及人数266人,调解金额429.88万元。

2.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为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上半年共督促20用人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720万元。

3.扎实抓好争议调解仲裁。上半年共受理仲裁案件25起(含去年未结1起),不予受理2起,审结案件22(调解案件19起,裁决案件3),接待群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523余人次。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案件76起,不予受理2起,认定60起,不予认定1起,终止认定7起。完成47家企业薪酬调查填报

(四)人事人才方面

1.审批全县事业单位到龄退休44人;死亡人员抚恤金16人及遗属补助

2.办理法院、检察院员额内和警员职务晋升工资21人;办理机关工人晋升工人技术岗位等级工资6人;办理森林公安分局警员职务晋升工资33人;办理2020年转业士官安置工资8人

3.审批教育系统2021年1月正常增资2380人,审批教育系统2021年上半年乡镇中小学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审批2017年特岗教师转正工资96人;审核1995年10月以后进入事业单位有企业工作经历人员补缴养老保险

4.完成了我县2010年至2020年度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

5.完成了2020年度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6.做好及时奖励表彰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性表彰的通知》(赣人社明电〔2020〕6号)精神,经县卫健委推荐,县人社局审核,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呈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对我县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第一批3个先进集体、7名先进个人予以了表彰。并推选1名同志得到了市委、市政府表彰。

7.成功举办2021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茶叶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得到了省人社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在全省茶产业和高技能领域反响热烈。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就业创业方面

1.市场就业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大力支持贫困户、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积极兑现贫困户交通补贴、临时公岗补贴、贫困户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和各项就业扶贫政策补贴,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二是认真做好全面摸排劳动力就业意愿和企业用工需求、新招用员工调查工作,认真执行企业稳岗和创业扶持各项政策,切实加强劳动力对接服务工作。三是全县贫困户扶贫码推广应用。四是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做好公益性岗位的开放与补贴工作。

2.就业培训工作:一是加大创业培训,落实县人社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浮梁县优化“双创”环境 开展创业培训工作方案》,为县域内已经创业的个体经营者、微小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及有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开展创业培训。二是开展康养服务人员培训,将通过各乡镇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由相关培训机构开展的康养服务人员培训班。三是审核企业申报以工代训培训补贴资料,及时落实以工代训培训补贴。

3.失业保险工作:根据上级扩面要求,做好科室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加大信息协查,坚持每月对领取待遇人员通过工商、税务和全国社保信息比对查询系统是否返还发放条件。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坚决杜绝骗保行为发生。

4.创业贷款工作: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印制了一批创业担保贷款宣传册,准备利用各种机会,发放到下属乡镇的有关人员手中,让更多的经营者能够了解并充分享受到创业担保贷款这一惠民政策,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使政策真正进村入户。

()社会保障方面

1.全面贯彻“两个确保”精神,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力求各类养老金代发足额到位。

2.落实政策措施,抓好扩面征缴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工业园区企业扩面征缴,力争将工业园区正常经营企业基本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二是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快递小哥和送外卖等新业态人员参保和中断缴费人员持续参保。

3.全力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对接准备工作。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行为,加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提升数据质量。

4.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退休待遇平稳衔接政策,落实中央驻地方单位及其编制内人员纳入属地参保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保尽保。

5.创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平台建设及业务知识培训,探索建立街道、社区的退休人员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将部分权限赋予乡镇(街道)认领,将业务经办延伸到社区、乡镇(街道)。

6.加大社保稽核力度,强化内控稽核制度,积极开展以欠费企业为重点的专项稽核行动,杜绝企业少报、漏报缴费基数、缴费人数等问题,严惩虚报冒领现象,着力维护基金运作安全。

(三)和谐劳动关系方面

1.加强对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确保人工费足额及时发放和农民工工资足额及时发放。

2.继续宣传推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新项目开工前,必须先确保企业缴纳足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按期完成浮梁县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四)人事人才方面

1.积极开展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

2.做好我县四类以上人才认定的摸底统计和认定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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