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人社局2018年工作总结暨
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人社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部分工作提前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就业工作
1.民生工程指标完成情况(12月预计数)。
(1)城镇新增就业3126人,完成任务的104%。
(2)困难群体就业415人,完成任务的138%。
(3)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172人,完成任务的115%。
(4)新增家庭服务从业人员507人,完成任务的101%。
(5)省内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623人,完成任务的120%。
(6)城镇登记失业率3.4%,完成任务的100%。
(7)零就业家庭就业率100%。
(8)省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2085人,完成任务的131%。
(9)创业培训810人,完成任务的102%。
(10)家政培训240人,完成任务的120%。
(11)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100万元,完成任务的100%;回收到期贷款3602.5万元,回收率100%。
(12)支持410人个人创业,发放贷款4100万元,完成工作任务的111%。
(13)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364人。
(14)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总额371.83万元,完成任务的140%。
2.做实就业扶贫工作。一是精准对象比对。按照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及县政府《浮梁县精准扶贫攻坚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努力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我局多次专门召开就业扶贫工作会,认真组织布置就业扶贫调查摸底、脱贫攻坚系列行动,详细掌握就业扶贫对象基本信息,建立信息台账4182人,2568户,现已就业3986人,2490户。全面实现就业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二是精准就业援助。针对特殊贫困劳动人群制定帮扶方案,积极开发安置率较高的扶贫专岗。2018年开发扶贫专岗安置313人,发放就业扶贫岗位补贴180.4万元。三是精准创业培训。结合我县实际,深入开展名优茶、荷花、生猪养殖等培训。2017年开展各类培训77期,参训贫困劳动力610人。四是精准就业扶持。经统计,就业扶贫基地等授牌企业共吸纳贫困劳动力122人。同时,在乡镇建立“就业扶贫车间”18个,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125人。办理贫困劳动力创业贷款5人35万元,企业扶贫贷款180万,通过扶持发展,促进创业就业,带动了一方脱贫致富。
3.努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空间。首先及时了解掌握高校毕业生基本信息,建立信息台账。定期走访更新信息,特别要加强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跟踪服务,实行“一对一”帮扶。其次努力帮助转变高校毕业生择业观念,主动走进高校开展就业指导,帮助高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第三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就业创业平台。一方面积极组织企业到高校开展针对性的专场招聘活动,另一方面积极筹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鼓励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入园创业,积极为大学生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及相关政策咨询等服务。
4.积极组织“中国创翼”大赛。今年6月,我县组建7个参赛团队参加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暨江西省景德镇首届“创领美好”创业大赛。经过市场选拔赛,我们取得了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的历史最好成绩。
5.主动服务企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一是加强失业保险管理,发挥企业“稳定器”作用。2018年征缴保费371.83万元,发放1635人次,147.15万元;代缴医疗保险1400人次,35万元。二是帮助企业招工。根据企业用工需求,为满足企业需要,我局除组织召开春季招聘大会外,积极主动带领企业主到各乡镇及省外邻县举办专项招聘活动,有效的缓解企业用工难,全年累计举办各类招聘活动9次,达成意向1700余人。
(二)社保工作
1.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按时足额。
(1)继续以确保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首任,紧扣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根弦不放松,全年为10428名企事业离退休人员累计发放基本养老金25000万元;为机关事业1815名离退休人员计发养老金9396万元,发放率每月均达100%。
(2)按照赣人社发[2018]22号文件精神,切实为全县10043名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人均达124元;为机关事业1667名离退休人员进行调资改办,人均增资164元,并于7月底全部发放到位,进一步让广大离退休人员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5)着力做好工伤待遇支付工作。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达135人,支付金额达580万元,其中老工伤享受定期待遇人数10人。
2.基金征缴有序推进。
(1)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操作流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得以全面推进,机关及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在全县范围内铺开,并上线运行。
(3)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2510人,全年养老金征缴14878万元,除政府清欠改制8570万元外,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2%。
(4)积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续保业务。截止今年底,已累计为4232人次下岗职工、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办理了养老金个人续保手续,累计征收续保金2785万元。
(8)实现工伤参保人数达18560人,全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632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
3.社会保险稽核落到实处。(1)不断强化稽核人员自身素质,逐步健全社会保险稽核制度,努力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为筑牢社保大堤,有效遏制社保基金流失编织安全网。(2)今年以来,深入参保单位开展“一月二稽”专项活动,所涉稽核对象160余人次,深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实行定向稽核和实地稽核16次;有效地建立完善了局内控制度管理,参与了全县所有参保企业缴费基数核定,扩充了不少的新参保对象人,规范了用工单位用工制度,从源头上把控企业少报、漏报、瞒报参保对象的现象,保证了社保基金的运作安全。
(三)医保工作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喜人。2018年我县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于2月28日前已全面完成,其中251551人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9616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99%;参加生育保险18848人。
2.基金收支规范运行。2018年1―10月,我县有18857人次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补偿,发放住院补偿金5650.46万元;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费880万元;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保费1178万元;共有4640人次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补偿,支付补偿金2933.14万元;支付职工高额医疗保险保费175.67万元;支付职工高额医疗保险保费175.67万元;支付职工个人门诊账户金额1816.01万元;314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发放生育津贴276.81万元,发放生育医疗费95.03万元。
3.健康扶贫扎实推进。(1)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一站式信息系统即时结算。从2018年元月开始,在景德镇市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一站式信息系统即时结算功能。(2)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2018年1―10月共免去贫困人口一级医院起付线804人次,8.04万元;免去二级医院起付线1070人次,42.8万元。(3)继续实施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免费救治。2018年1―10月免费救治213人,救治金额100.4万元;8人次获15类重大疾病救治,补助金4.57万元。(4)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0万元降为5万元,且二次补偿的起付线由1.1万元降为0.55万元。2018年1―10月获益765人,补助金额190.79万元。(5)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将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将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元左右提高到平均5000元。2018年1-10月份共有274人获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补偿,补偿金为301.8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医药费用也纳入政府兜底范畴,报销比例达不到实际医药费用90%的,由第五条保障线予以补齐。(6)2018年1-10月份共有3611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生医药总费用为2644.57万,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3611人次,补助金1437.26万元;进入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共有765人次,补助金为265.58万元;民政大病救助共有2438人次,补助金为284.04万元;财政保底共有2163人次,保底金额为242.11万元。通过以上五条保障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药总费用自付比例为8.5%。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1.民生指标稳步推进。全县应参保人数为13.54万人,实际参保人数为13.40万人,参保率98.97%。其中,参保缴费人数为10.16万人,收缴保费1040.31万元,领取待遇发放人数3.34万人,1-10月发放养老金2742.29万元。目前已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民生工程任务指标12.75万人的105.10%。
2.失地农户权益保障到位。一是按时办理失地人员证301人,失地农户391户,涉及人员1810人。二是为办理参保人员及时发放养老金43.86万元。三是根据《新增被征地农民享受生活补助金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浮府办字[2013]49号)精神,发放386.67万元给1311名未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到龄生活补助金。
(五)积极探索,不断规范人事人才工作
1.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统计摸底工作基本完成。为下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细化考核、强化绩效提供准确的数据信息。
2.干部考核和归档工作进一步规范。对全县政府科级以下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量化考核,填报《事业单位职员年度考核等级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完成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档案接收、转递900余份。
3.积极完成人才录用工作。完成2018年度“三支一扶”招募24名;服务期满8名大学生村官、2名免费师范生、8名转业士官和2基层农技定向培训毕业生安置工作。办理79名省招老师,6名新录用公务员,23名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安置。
4.军转待遇得到落实。根据省人社厅、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2018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8〕26号)精神,做好22名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和“两节”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
5.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牵头召开全县临时聘用人员清退和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并积极开展清理工作。目前全县已清退临时聘用人员45人。
6.职称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对2017年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办理资格证书,向上级报送今年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的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报送百千万人才3名。
7.工资福利事业改革不断深化。兑现32名符合职务与职级并行人员的工资审查、测评;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到临退休151人。
(六)多措并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劳动关系工作。截至目前,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21起,涉及劳动者100余人,解决农民工工资170余万元;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7起,不予受理1起,审结案件55起(其中:调解47起,裁决5起。撤回仲裁申请3起)在审案件11起,标的额554.7891万元。
2.加大规范用工法律法规的宣传执法力度。5月上旬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仲裁、社保及就业相关机构协调联动,走上街头、深入到建筑、制造、住宿、餐饮等行业进行联合宣传与执法活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等用工行为。
3.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了规范劳动力市场执法大检查和以清欠民工工资为重点的执法大检查,集中对民营企业和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预防春节期间农民工讨薪案件的发生。
(七)党风廉政建设毫不动摇
1.切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加强党风、党课教育,强化网格化管理,坚守三级网格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恪守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日、周报制度,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结合县督导要求建立局内巡视督导制度,严肃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业务办结零销号制度,着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深入。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推进。局党支部按县委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坚定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规矩,强化宗旨观念,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教育推进过程中既坚持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及革命传统教育,又注重学以致用,强化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把服务平台前移,切实为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牢筑为人民服务理念。
二、存在的问题
在工作的实际开展中发现以下一些问题:1、劳动者职业能力不高,就业服务体系还不健全,职业培训与产业发展不相适应,高技能人才短缺。2、就业政策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职责分工不明,导致部分工作无法完善落实。例如就业扶贫政策未形成操作细则,落地难,创业贷款担保措施受限,个贷比例提高难,失业保险征缴与发放工作未明细化,发放标准未实现市级统筹,实际操作难。3、养老金发放日趋严峻。养老金发放资金缺口仍旧逐年扩大,且呈急升趋势,加上退休人员的自然增长、退休费逐年调待和改制企业资金不到位等因素,迫使养老金沉甸趋尽,支付越显困难。4、征缴扩面运行疲软。县域经济基础薄弱,加上经济形势全面下行,县域内新兴经济体增长匮乏,致使基金增长乏力,基金积累不多。弱势层面的社会保障仍然薄弱,历史遗留问题有待解决,农村社会保障、新型农保、工伤保险等重点领域工作亟待突破。5、劳动权益保障诚信体系尚未建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还不扎实。县内德瓷艺墅、春湖圣岛等问题楼盘欠薪案件仍需高度重视。6、自身建设还有较大差距,信息化水平不高,服务平台不完善,劳动保障机关的自身工作条件、工作机制、履职能力与外在工作环境难以适应新形势所承担的繁重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要求,讲学习,讲政治,讲合作共事,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提高战斗力。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狠抓全员学习,营造重视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是做实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和政府有关政策。进一步做好贫困户就业指导工作。加强对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指导,借鉴和学习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做实就业工作。加强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组织实施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
三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转变征缴角色,全力配合税务部门征收,完善互通平台,积极挖掘工作潜力,努力做实个人账户,力求应收尽收,应保尽保,牢牢把握基金增长点。
四是进一步完善、规范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准入和退出制度完善医保财务管理制度,探索研究医保网络管理全覆盖,提高医保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五是深入持久地宣传和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结合地方实际,加大人才的引进力度。进一步规范各项审批程序及档案管理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拖欠劳动者工资、收取押金和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日常监控,群众监督,建立长效稽查、检查机制,切实提升机关效能。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