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农业农村局 > 执法信息公开 > 行政处罚(强制)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3-46333
2023年浮梁县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二)
发布时间: 2023-12-12 来源: 浮梁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2023年浮梁县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二)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浮农(渔政)立[2023]7号

周国才涉嫌非法垂钓案

周国才

360203********1036

周国才

非法捕捞水产品

《江西省渔业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1.没收违法涉渔工具。2.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浮梁县农业农村局

2023-09-23

2

浮农(渔政)立[2023]8号

关于方又发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方又发

360211********2110

方又发

非法捕捞水产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1.没收违法涉渔工具。2.罚款人民币10200元整。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浮梁县农业农村局

2023-09-28

3

浮农(农产)立[2023]2号

未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

景德镇阿苗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91360222******Y902

王燚彬

未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十九条。处以人民币伍仟元罚款。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浮梁县农业农村局

2023-10-12

4

浮农(粮食)立[2023]1号

关于浮梁县粮油收储公司经公桥粮油管理所收购粮食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案

浮梁县粮油收储公司经公桥粮油管理所

91360222******0436

计镇达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

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和《江西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暂行)》。1.警告。 2.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35000)元整。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浮梁县农业农村局

2023-10-16

5

浮农(粮食)立[2023]2号

关于浮梁县直属库粮油仓储经营有限公司超限装粮的粮食案

浮梁县直属库粮油仓储经营有限公司

91360222******3T5H

付长城

1仓超限装粮的粮食

依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江西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暂行)》1.警告。  2.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 ¥6000)元整。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浮梁县农业农村局

2023-10-18

6

浮农(渔政)立[2023]9号

余月连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

余月连

360212********1623

余月连

非法捕捞水产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1.没收涉案渔具及渔获物(浮梁县公安局西湖派出所已处理)。2.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贰佰元(¥10200)整。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浮梁县农业农村局

2023-11-03

7

浮农(渔政)立[2023]10

金舜贤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

金舜贤

360222********1619

金舜贤

非法捕捞水产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1.没收违法涉渔工具。2.罚款人民币10200元整。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浮梁县农业农村局

2023-11-13

8

浮农(农药)立[2023]3号

浮梁县汉春农资经营部经营劣质农药案

浮梁县汉春农资经营部

92360222******5NX4

詹汉春

经营劣质农药

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和《江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1.没收涉案农药22甁。2.没收违法所得387元。3.处以罚款人民币8000元。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浮梁县农业农村局

2023-11-16

9

浮农(粮食)简罚[2023]1号

浮梁县直属库粮油仓储经营有限公司未执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粮食案

浮梁县直属库粮油仓储经营有限公司

91360222******3T5H

付长城

8号仓挂壁

依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江西省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中“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浮梁县农业农村局

2023-11-20

10

浮农(粮食)简罚[2023]2号

浮梁县湘湖镇三桥制米厂收购粮食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案

浮梁县湘湖镇三桥制米厂

91360222********8215

彭焱文

未配备重金属检测仪器

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和《江西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浮梁县农业农村局

2023-11-20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