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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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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浮农(招投标)立〔2026〕 2 号 |
江西君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标、卖标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4标段案 |
江西君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36******29106415 |
万争鸣 |
违法转标(分包)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和江西省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第八条的一般处罚档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 认定签订的浮梁县峙滩镇流口村排灌渠(40*40、60*60)工程分包协议无效;2. 处罚款人民币1405.94元3.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059.36元 罚没合计人民币15465.3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
浮梁县农业农村局 2026-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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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浮农(肥料) 立〔 2026 〕 1 号 |
浮梁县诚新农资经营部销售产品有效成分或者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案 |
浮梁县诚新农资经营部 |
9236******35YJ9CXR |
齐新发 |
销售产品有效成分或者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 |
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2、罚款金额3000元,罚没合计人民币6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
浮梁县农业农村局 2026-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