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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5-12709
【申请指南】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 2025-07-01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耕地地力保护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国有农场和村集体所有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

补贴范围:以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对暂未颁证到户的,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按确权面积或国土部门认定面积予以核定,具体方式由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实行抛荒地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相挂钩的原则,对弃耕抛荒超过1年(含1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抛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在登记时要进行核减。

补贴标准:112元/亩;

申请资料:村组按照补贴面积界定的要求,对农户耕地地力补贴面积(确权面积或二轮承包面积)进行逐户登记,将登记到户的耕地面积上报乡镇,各乡镇需对面积签字盖章确认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申请程序:将有关材料上报至农业农村局待审核;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以各乡(镇) 申报的补贴面积为依据,分配补贴资金,并对补贴主体进行 随机抽检。抽检无误后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并将补贴资金发放文件在县政府或县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当年未使用完的,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办理时限:补贴资金应当在7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咨询电话:0798-2626948;

受理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进程:目前已经发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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