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泽群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要求适当给予“十四五”非乡村振兴重点村产业项目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的衔接资金在“十三五”“十四五”重点村和非重点村均做了相关的投入,特别是非重点村,我们结合非重点村的实际,每年都做了相关的项目资金安排。
二、在江村沽演村的建设方面虽然该村是非重点村,但我县对该村一直非常关注,从2018年以来,我县在该村投入项目建设资金总额达171万元(明细:2018年扶贫专项资金投入35万元;2019年扶贫专项资金投入30万元;2020年扶贫专项资金投入43万元;2021年衔接资金投入14万元;2022年投入衔接资金46万元;2023年第一批衔接(产业奖补)资金3万元)。
当然,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对非重点村的关注。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县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