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莉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集镇建设,夯实王港乡村振兴发展基石》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据我局核查了解,原来负责王港乡集镇建设成立了浮梁县乡村振兴王港示范点项目部,有建设专班,但因工作需要和人员调动,造成原集镇建设专班已经解散,导致王港集镇建设项目出现没有统筹组织的情况。
2.在具体项目建设方面,该项目是由浮梁县国控集团总负责建设。目前,浮梁县国控集团正处于机构改革期间,没有划出清晰相关部门和专门对接人员,需要等浮梁县国控集团机构改革之后,才能正常开展具体的相关业务对接。
3.如果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住建局等方面有相关符合该镇的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将予以优先或给予适当倾斜。
感谢您对我县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