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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浮梁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9 来源: 浮梁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2022年浮梁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浮梁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浮梁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82626948地址:浮梁县高岭北路37号 邮编:333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浮梁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法规文件、公示公告、等工作推进情况共计1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浮梁县农业农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确保无涉密涉敏信息上网和错别字情况,并且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要求及时整改、更新。二是及时梳理统计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做好文件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全年共发布文件信息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责任制度。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坚持日常排查整治,确保不出现重大事故和舆情事件。三是定期对发布的信息开展自查自纠,将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并督促信息发布人员整改,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信息中心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做好问题整改。针对县政府办下发通报的问题,做到认领到位,分解到位,整改到位,并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三是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参加全县的政务公开、网络视频等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和网络安全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去提供公开出版权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有的股室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够到位,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发布了就完事了,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二是公开内容动态性有待加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上级最新出台的政策等公开不及时。下一步我局将大力改进、全面提升,不断将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定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内容建设,提升公开质量。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特别是主动公开涉农方面的政府信息,在确保内容及时更新的同时,更加注重信息质量,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落实和完善政策解读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范围、落实解读责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针对农业工作特点,根据群众的关注点和疑惑点,采用图文结合、问答等形式开展解读,推动政策文件落地生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2022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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