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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浮梁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8 来源: 浮梁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2021年浮梁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浮梁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浮梁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82626948地址:浮梁县高岭北路37号 邮编:333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局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载体,积极推进全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做到阳光透明。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各部门围绕本单位及所有内设机构三定方案中的每一项职能,梳理、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公开,建设政府机构职能目录专栏,主动公开单位机构概况、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和简历,全面展现机构权力配置情况。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决策公开信息,发布征集意见和反馈。做好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图文解读,便于群众更深入了解政策。

2.围绕“六稳”“六保”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促进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企。

3.围绕重点领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盯群众关切和期盼问题,不断增进群众的政府信息获得感,按时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赣政通”“赣服通”应用。

4.围绕疫情防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做到严谨规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就复杂申请事项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了解所需政府信息的准确真实诉求,按照有关办理流程,及时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

(三)着力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做到底数清晰。

加强文件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与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夯实公开基础。

1.抓细化落实。研究梳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对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常态化监督管理。  

2.抓机制建设。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工作机构和工作要求并按规定公开发布,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实现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3.抓好业务培训。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方式,强化培训交流。2021年参与政务公开整改培训2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去提供公开出版权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自开展以来,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标准要求,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在质量和数量上均取得了进步,但也存在一些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增加;二是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发展多样化公开方式,通过网络、文件、会议等多种途径进行公开。

(二)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让社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2021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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