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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6-06659
2025年浮梁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09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浮梁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浮梁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8-2626948地址:浮梁县高岭北路37号 邮编:333400)。

一、总体情况

2025,浮梁县农业农村局以省、市、县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策解读,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按照《条例》要求,浮梁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浮梁县农业农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5年在“浮梁县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100余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20余条,涉及概况信息、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公告公示等。做到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浮梁县农业农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发布原则,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要求,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二是严格信息类型,明确禁止公开类信息、可不予公开类信息。三是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保密审查、时效性审核、统一主动公开类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分类。四是严格审批程序,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等程序,做到环环相扣、步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

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浮梁县农业农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公开平台作用,以“政府门户网站+微信”为主阵地,坚持PC端和移动端同步发力,做好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

我局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全局中心工作,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并主动做好公开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将责任落实到股室(单位)及个人,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相关工作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基本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工作格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去提供公开出版权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工作与“三农”业务融合的深度和广度仍有提升空间,部分领域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需进一步增强,与群众实际需求的精准对接有待优化;

2.公开形式和载体的多元化、创新性不足,适应新媒体传播规律的解读方式运用不够充分,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拓展;

3.政务公开队伍的综合业务能力与新形势下工作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在政策把握、内容提炼、回应引导等方面的专业水平需持续提升。

(二)改进措施

1.深化公开与业务协同机制,立足“三农”工作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热点,进一步优化公开目录体系,提升公开内容的精准性和实用性,推动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2.创新公开传播方式方法,积极适应新媒体发展趋势,丰富可视化、通俗化解读形式,拓展公开渠道载体,提升信息传播的吸引力和可及性,让政策信息更好地直达基层、惠及群众;

3.加强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健全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强化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公开技能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推动整体工作质效持续向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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