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5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26号)和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转发《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农局办字【2025】13号)要求,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实施差异化支持。经主体自主申报、审核遴选的方式,拟择优确定奖补对象11家:
(一)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实施主体7家:1.浮梁县进来茶叶合作社5万元;2.浮梁县西湖乡美石油茶专业合作社8万元;3.浮梁县马源坞水库特种水产专业养殖合作社4万元;4.浮梁县瑶里崖玉茶叶专业合作社10万元;5.浮梁县文锋家庭农场7万元;6.浮梁县兴田乡双河源家庭农场5万元;7浮梁县金汪中药材种植家庭农场5万元。
(二)组织开展农民培训实施主体2家:1.浮梁县天宝开心家庭农场3万元;2.浮梁县鱼之然种养合作社3万元。
(三)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巩固提升实施主体1家:1.浮梁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江西天宝甘露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万元。
(四)2024年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实施主体1家:1.浮梁县旭日生态莲藕专业合作社10万元(因2024年验收不合格,通过今年整改已完成)。
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以上实施主体存在在涉税、经营异常、农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问题的情况,请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举报。举报电话:0798-2626948 林志红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