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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建立健全“两类人群”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1-05-07 来源: 浮梁县乡村振兴局 访问量: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就建立健全“两类人群”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提出以下“三线并行”实施意见,切实防止规模性返贫。

二、重点工作

(一)农户自主申报。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两类人群”申报二维码的宣传推广,确保脱贫户和其他困难农户知晓“二维码”用途,能够自主申请帮扶。同时,农户在申报时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查询家庭资产信息,防止虚假申报。

(二)基层干部摸排。一是各乡镇要积极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进行“两类人群”申报二维码相关培训,确保掌握操作使用方法,能够帮助有需要但不会操作手机的农户使用“二维码”填报。二是各乡镇挂点领导、乡村干部和驻村干部要积极开展定期(每月至少一次)与不定期相结合的上户走访摸排,主动发现发生突出困难、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家庭,收集掌握情况,提交村两委会议集中评估研判,并将研判处理结果及时向农户反馈;三是基层干部要对农户自主申报和部门筛查发现的对象在15天内完成上户核实,采集相关信息,核查真实情况。对符合“两类人群”条件的,按照农户申请、村核实、村内公示、乡复核、县批准的程序及时纳入。

(三)部门筛查预警。县级医保、卫健、教育、住建、水利、民政、残联等行业部门要加强与扶贫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对接,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每月10日前开展一次数据比对筛查,重点围绕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农户刚性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情况,筛查出疑似问题和存在风险隐患的农户信息及时推送到乡村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反馈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组织人员对特殊情况进行实地复核

浮梁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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