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2022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公告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3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县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使用规模: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景财综指[2022]22号)文件安排孤儿助学4万元,殡仪服务站89万元,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项目15万元,合计108万元。
资助项目:
孤儿助学4人,4万元,湘湖镇殡仪服务站1个89万元,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项目15万元,合计108万元。
执行情况: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项目一一对应、做到了专款专用,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1、孤儿助学项目1个,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开展孤儿“园梦.助学”活动,先后资助4名在读大学生孤儿,每人资助1万元,资助资金4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2.湘湖镇殡仪服务站1个,项目正在启动中,资金已拨付至乡镇财政所,89万元仍然在湘湖镇财政所账上,未拨付。
3.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项目1个,15万元,用于浮梁县社工中心建设项目,已拨付至县民政局并使用。
实际效果:
通过中央福彩公益金的支持,已对6名考上普通全日制高校的孤儿进行资助,受助孤儿助学完成率显著提高,受助任务完成率100%,有效缓解孤儿入学经济压力,受助孤儿满意度大于等于85%;湘湖镇殡仪服务站正在建设中,加大我县殡改工作宣传力度,推动我县绿色备注工作健康发展;浮梁县社工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优化我县社工服务中心办公环境,提升社工服务水平,补齐我县社工工作短板。通过这些资助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实施,推动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提升,进一步增强了福彩公益金的社会效益。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使用规模: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的通知》(景财社指[2022]4号)文件精神,2022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共安排浮梁县90万元,全部按照要求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项目,共10个项目。
资助项目:
资助城乡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设备建设10个、资金90万元。
执行情况:
按照文件规定,已将10个公墓建设资金90万元全部拨付到项目点上。
实际效果:
通过省级福彩公益金的支持,对1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改扩建,公墓项目完工验收合格率为100%,对殡葬基础设施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项目完工加快了我县殡葬事业发展,遏制乱埋乱葬,节约土地,美化环境。持续深入推进绿色殡葬改革等民生实事加快落实,基本社会服务受益面不断提高。
三、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使用规模:
根据景财综指〔2022〕9号文件,景德镇市级下达乐平市福彩公益金26万元,共5个项目,专项用于5个村的乡村振兴帮扶。
资助项目:
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提升项目11个、补助资金57万元,分别是:湘湖镇前程村8万元、湘湖镇灵安村5万元、鹅湖镇张村5万元、鹅湖镇曹村5万元、蛟潭勤坑村4万元、蛟潭镇舍埠村5万元、黄坛乡港口村5万元、西湖乡茶堡村5万元、经公桥乡港口村5万元、瑶里镇五华村5万元、王港乡金山村5万元。
执行情况:
按照《景德镇市财政局 景德镇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景财综指〔2022〕9号)文件规定,正在将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点上。
实际效果:
通过市本级资助项目的实施,推动了我县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提升项目的发展,助力我县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福彩公益金的社会效益。市本级服务对象满意度超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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