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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3-24513
政务服务主要负责人李全胜对网友提问进行回复
发布时间: 2023-05-17 来源: 浮梁县民政局 访问量:


问: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和所需材料?

解答: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先经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审查同意,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具体流程为:1、经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审查同意,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申请材料;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后给予开设临时账户通知书,开办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发起人在6个月内,开展成立工作,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3、发起人在成立工作完成后,将登记材料在江西省民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江西社会组织”一栏填报提交,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无误后,发给成立登记批复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4、社会团体成立后,到相关部门进行印章刻制,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将银行临时账户转为基本账户,办理完毕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批复;3、章程;4、住所使用权证明; 5、活动资金捐赠承诺书;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和负责人名单;7、会员名单、理事会名单;8、验资报告;9、会议纪要;10、成立党组织的批复或组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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