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戴茉囡委员:
您提出的推广农村老年•爱心食堂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农村老年人生活的关怀和我县农村互助养老“爱心食堂”客观的建议。我县农村互助养老“党建+瓷都爱心食堂”,于2019年主题教育为民办实事期间,开展的农村互助养老“党建+瓷都爱心食堂”建设,当年我县按照省、市政府文件要求,在全县16个乡镇,42个村委会建立了农村爱心食堂,并且投入运行,到2021年底我县165个村(居)已建161个农村爱心食堂。农村爱心食堂建设政府实行2:2:1补贴标准,即市财政补贴2万,县财政补贴2万,乡镇财政补贴1万,每个补贴5万,爱心食堂运行实行补贴。每人每月补助180元,即市财政补贴60元/人月,县财政补助60元/人月,乡镇财政补助60元/人月。农村爱心食堂属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其目的主要是解决农村留守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用餐问题,采取集中或配送制,身体条件好的集中到村爱心食堂用餐,身体不便的配送上户。老年人每月要交200元用餐费。
随着农村老龄化的到来,我县将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农村养老院建设规模和服务质量。每个乡镇成立养老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的所有养老服务设施运行。主要是做好农村居家养老设施建设运行,加大对农村的养老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管理和培训从业人员,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标准服务质量,让广大的农村老年人生活有保障。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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