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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4-01484
2023年浮梁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7 来源: 浮梁县民政局 访问量:

2023年浮梁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浮梁县民政局办公室(办公地址:育才路76号;联系电话:0798-2626348;邮编:333400)。

总体情况

2023年,浮梁县民政局以省、市、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策解读,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按照《条例》要求,浮梁县民政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浮梁民政”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3年在“浮梁民政”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100余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30余条,涉及概况信息、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公告公示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公益救助栏目信息公开,定期更新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城乡低保、养老服务信息、残疾人福利信息、儿童福利信息等。做到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时办结率100%,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发布原则,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要求,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二是严格信息类型,明确禁止公开类信息、可不予公开类信息。三是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保密审查、时效性审核、统一主动公开类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分类。四是严格审批程序,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等程序,做到环环相扣、步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

县民政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浮梁民政”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公开平台作用,以“政府门户网站+微信”为主阵地,坚持PC端和移动端同步发力,做好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

我局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全局中心工作,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并主动做好公开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将责任落实到股室(单位)及个人,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相关工作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基本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工作格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浮梁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对应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仍需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但仍有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政策的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文字解读、图解居多,动漫、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偏少。三是政务公开质量有所差距。公开内容与公开标准相比依然有差距,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全面等问题依然存在。

针对以上问题,将从下面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2023年,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补短板、强弱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一是对标对表,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效。紧扣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围绕群众关心热点,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二是注重效能,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创新解读方式、扩大解读渠道;进一步加大社会关心、公众关注政务公开力度,加强舆情收集与互动回应,畅通政务舆情收集渠道,提高回复效率和质量。

三是完善载体,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规范管理,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能力。建立政府信息精准推送机制,将适合政务新媒体传播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向群众推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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