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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浮梁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02 来源: 浮梁县民政局 访问量:

2024年浮梁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浮梁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育才路76号;联系电话:0798-2626348;邮编:3334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浮梁县民政局以省、市、县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策解读,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按照《条例》要求,浮梁县民政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浮梁民政”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4年在“浮梁民政”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110余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40余条,涉及概况信息、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公告公示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公益救助栏目信息公开,定期更新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城乡低保、养老服务信息、残疾人福利信息、儿童福利信息等。做到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按时办结率100%,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我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进行;二是对政务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和维护公开信息;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同时,我局还建立定期清理机制,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四)平台建设

本年度,我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的规范要求,完成单位网站和政务公开平台内容维护。明确工作责任,由专人负责网站和政府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更新工作。同时,我局还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利用新媒体等即时性、互动性强的平台拓宽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效果。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加强了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对主动公开信息不准确、不全面、不及时和对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及时答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扣分或追究责任;二是积极参加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三是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反馈回复群众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通过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取得了以下成效:

1.提升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民政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和成果更加透明,增强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2.加强了社会监督:政府信息公开为公众提供了监督政府工作的渠道和途径,促进了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3.保障了公众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公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涉及自身利益的信息,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本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

2.公开方式、途径不够广泛: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相对单一,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创新。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组织专题会议、学习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业务能力。

2.拓展公开方式和途径:积极探索和利用新媒体等新型公开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途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实效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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