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民规字〔2026〕6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财政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为进一步加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照护服务政策衔接,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省、市、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居家养老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提供居家上门服务。
(一)服务对象
本通知所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是指具有我省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低保对象中的失能和高龄老年人。本文所指失能老年人是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高龄老年人是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购买服务补助标准
低保对象中的重度失能、完全失能老年人购买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低保对象中的中度失能和高龄老年人购买服务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若购买服务对象满足多个条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发放,不重复领取。
购买服务补贴以非现金、提供上门服务形式提供,服务额度不可提现、不可转赠、不可继承、不可结转,当月未使用完的服务额度到月底自动清零。老年人超出补贴额度自主购买的服务,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三)加强政策衔接
正在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国家居家上门服务政策、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以及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地区参保人员已经通过基金支付基本护理服务费用的老年人,不可重复享受本政策。
各地正在实施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如服务对象范围以及标准超出本通知范围的,可按原政策执行,相关经费由当地财政负担,省级财政不予补助。
二、购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
(一)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等生活照护服务、基础照护服务、探访关爱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等,具体服务项目、内容可参考《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参考项目清单》(见附件),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项目清单。服务承接主体应根据服务对象评估结果和需求,在项目清单范围内制定个性化服务计划。
(二)服务标准
参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 43153-2023)等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三、服务购买和承接主体
(一)服务购买主体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具备资质条件的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二)服务承接主体
服务承接主体是指按法定程序确定的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中包含养老服务,且具备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2.配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服务人员,并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并取得相关资质或达到相应职业标准要求,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3.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同时,应根据服务场所和服务对象特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4.未被纳入严重社会失信名单或相关黑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经营活动中均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服务购买主体应与中标的服务承接主体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合同应详细约定购买服务的内容、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质量要求、服务价格、资金支付方式与时限、监督评价机制、违约责任、合同变更与解除、退出机制等。
四、服务实施
(一)对象摸排
各地要对低保对象中失能及高龄老年人进行摸底,了解老年人及家庭基本情况、能力状况、需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意愿等,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对象做好政策宣传。
(二)申请、评估和审批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由乡镇(街道)核实申请人低保身份、年龄等信息,提交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申请人行动不便、读写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2.对需要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的申请人,由县级民政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服务对象资格和相应补助标准的依据。申请前12个月内已经被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可不再重新评估。
3.县级民政部门根据申请材料、评估结果等进行审批,对审批不通过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书面告知理由。
(三)服务开展
审批通过后的次月,服务承接主体根据县级民政部门提供的服务对象名单,按照合同约定和服务计划,按需为服务对象提供居家上门服务。
老年人因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变化、户籍迁移等因素不再符合条件的,县级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应进行情况核实,于次月起停止相关服务。
(四)统一信息管理系统
除明确规定使用民政部统一信息平台外,全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均应使用江西省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各地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以及服务承接主体、服务人员等均应依托省平台开展申请、核实、审批、服务管理、信息记录、资金结算、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服务过程可追溯。
(五)服务验收与结算
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应在省平台对服务人员工单进行确认,并开展服务质量自查。购买服务主体负责对服务成效进行检查验收,在服务承接主体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及时组织验收。省平台中验收合格的服务信息数据将作为结算依据,服务购买主体应按合同约定向服务承接主体据实结算。
五、监督管理
(一)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各地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估机制,采取年度综合评估与日常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服务需求匹配、服务价格、服务真实性、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估,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实地核查。要依托省平台服务记录和预警功能开展线上监管,并通过抽查检查、老年人及家属随访、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加强服务全过程监管,防范虚假服务、服务缩水、价格异常虚高、临时提价骗补、价格欺诈、骗补套补等问题。
(二)加强资金监管。各地要加强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定期与特困供养救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长期护理保险等信息进行比对,避免老年人重复享受相关待遇。要严格做好项目验收和资金结算,对核实服务承接主体通过虚构订单、虚假服务等手段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应及时予以追缴,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建立服务承接主体退出机制。各地应建立服务承接主体退出机制,对存在服务响应不及时、服务质量不达标、服务人员管理不规范、服务记录不真实、平台使用不规范等一般性问题的服务承接主体,由服务购买主体根据合同约定,采取约谈负责人、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暂停服务资格等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开展服务或无故大面积停止服务、问题反复且拒不整改、服务造假套取骗取资金、违规转包分包、因服务承接机构和服务人员方责任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服务安全事故(造成服务对象重伤或死亡)、发生违法违纪等情形的服务承接主体,应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部分或全部暂停服务承接资格、解除服务合同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规定列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试点等方面予以限制,加大监管力度,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者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将其作为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的重要举措。市、县(区)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做好资金预算安排,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省级、市级民政部门应定期对各地政策落实和服务质量进行抽查。要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加强评估质量监管,精准认定服务对象。要全面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信息平台,强化平台在服务申请、对象管理、能力评估、服务派单、过程记录、质量监管、资金结算、风险预警等全流程的应用,加强与救助、殡葬数据及公安、人社、卫健、医保等部门数据比对,提升服务精准性。
附件: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参考项目清单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26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此件现行有效)
附件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参考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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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参考时长(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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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照料服务 |
助餐 |
上门送餐 |
根据老年人的订餐信息,为其送餐上门(仅为配送费,不包括餐费) |
5-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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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协助进食(水) |
对不能自主进食(水)的老年人,提供进食(水)服务 |
10-3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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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鼻饲服务 |
为需要鼻饲的老年人提供鼻饲服务 |
10-3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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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助浴 |
上门擦浴 |
对老年人进行局部或全身擦浴 |
20-6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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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门洗浴 |
使用专业设备为老年人进行洗浴 |
30-9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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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门店助浴 |
协助老年人前往门店助浴点进行洗浴(含出行费用) |
40-18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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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助洁 |
手部清洁护理 |
根据老年人手部皮肤情况,选择适宜的方法对其手部进行清洗,包括但不限于清理死皮、指甲护理等 |
10-3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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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足部清洁护理 |
根据老年人足部皮肤情况,选择适宜的方法对其足部进行清洗,包括但不限于清理死皮、趾甲护理等 |
10-3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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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头面部清洁 |
为老年人清洁面部、梳理头发,为男性老年人剃须 |
5-3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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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口腔清洁 |
用棉棒、棉球等方式清洁老年人口腔,清除食物残渣,清洗牙齿、舌头、口腔内黏膜,清除口腔异味,处理溃疡面,清洗假牙等 |
5-3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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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洗发 |
为老年人清洗头发并吹干 |
10-3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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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理发 |
为老年人修剪头发、清洗头发并吹干 |
15-3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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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二便清洁 |
为老年人进行二便后身体的局部清洗,并视情对裤子、床垫等物品上的排泄物进行处理和消毒 |
10-6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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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会阴清洁 |
根据老年人会阴部有无伤口、有无大小便失禁和留置尿管等情况,协助其完成会阴的擦洗或冲洗 |
20-4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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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整理卧床 |
为老年人整理卧床,包括更换床单、被褥、护理垫等,清理杂物,保持床面平整、干净,无碎屑、无潮湿 |
5-15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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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清洁居室 |
为老年人提供客厅、卫生间、厨房等房间的日常清洁 |
30-6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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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洗涤服务 |
为老年人提供衣物、床上用品、窗帘等物品的洗涤及晾晒服务 |
30-6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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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协助更衣 |
根据老年人的病情、意识、肌力、合作程度以及有无肢体偏瘫及引流管等情况,选择适合的更衣顺序为老年人穿脱衣物 |
5-15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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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助行 |
室内移位 |
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选择适宜的移动工具,协助其在室内移动和移位 |
5-3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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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室外助行 |
通过护理人员或助行设备等,协助老年人在室外活动(含上下楼助行费用) |
30-6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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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上、下楼助行 |
通过设备或人工方式辅助老年人上、下楼梯(限于步梯场景) |
根据实际情况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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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助急 |
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紧急转介等服务(不包括使用车辆产生的交通费用等) |
根据实际情况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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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助医 |
陪同就医、治疗陪伴 |
为老年人就医和转诊提供陪同就医、治疗陪伴等(不包括使用车辆产生的交通费用等) |
根据实际情况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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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代办取药、送药上门 |
为老年人提供代办取药、送药上门等(不包括使用车辆产生的交通费用等) |
根据实际情况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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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基础照料服务 |
康复评估和计划制定 |
对老年人康复预期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康复计划 |
30-6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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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康复训练指导 |
对老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进食方法、个人卫生、脱穿衣裤鞋袜、移位等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方面的训练示范及指导 |
30-6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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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康复训练服务 |
肢体训练 |
根据老年人身体运动能力,为其提供适宜的关节活动、肌肉功能维持和增强、手功能、姿态转换、平衡能力、站立、步态等肢体训练服务 |
30-6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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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吞咽功能训练 |
通过口唇舌下颌运动训练、摄食直接训练法、颈部及呼吸训练、物理治疗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吞咽能力训练服务 |
30-6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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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言语训练 |
通过刺激法、发音法、呼吸法、软腭运动等方法改善构音功能,利用实物、图片或仪器对老年人听力、复述、朗读、阅读理解、书写等功能进行训练,为其提供言语功能训练 |
30-6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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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认知能力训练 |
使用专业的康复辅具及方法,对老年人的注意力、记忆力、判断力、执行能力等进行训练 |
30-6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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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康复辅具租赁 |
为老年人提供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包括拐杖、轮椅、护理床等 |
按天或月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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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药物喂服 |
协助老年人口服药物或涂擦、贴敷药品等 |
5-1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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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协助翻身、体位变换、叩背排痰 |
选择合适的翻身频次、体位等为老年人提供翻身拍背,促进排痰等服务 |
5-3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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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排泄护理 |
小便 |
根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情况,帮助其使用接便器,协助使用、更换纸尿裤等尿失禁用品 |
5-1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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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大便 |
根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情况,帮助其使用接便器,为便秘的老年人给予开塞露通便或人工取便 |
10-6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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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排气 |
根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情况,帮助其肠道蠕动排气 |
5-1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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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压疮预防护理 |
对易发生压疮的老年人采取定时翻身、气垫减压等方法预防压疮发生,按时为其提供压疮损伤护理 |
5-2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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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特殊皮肤护理 |
对老年人水肿、瘙痒、失禁性皮炎等特殊皮肤问题进行护理 |
10-3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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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探访关爱服务 |
上门探访 |
上门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并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等服务 |
30-6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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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健康管理服务 |
常规生理指数监测 |
监测血压 |
通过医疗器械电子血压计、水银血压计等为老年人提供血压监测服务,并做好记录 |
5-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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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监测血糖 |
对老年人手指实施采血,用血糖仪测得数值并做好记录 |
5-1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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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推拿 |
运用不同手法,为老年人提供推拿服务 |
15-3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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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艾灸 |
用艾条等为老年人提供驱寒等服务 |
15-3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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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刮痧 |
为老年人提供刮痧服务 |
15-3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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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拔罐 |
为老年人提供拔罐服务 |
15-30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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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个性化服务 |
服务包 |
根据老年人需求情况提供包括“六助”、基础照护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等在内的打包式服务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