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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民政局2022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 2023-12-14 来源: 浮梁县民政局 访问量:


浮梁县民政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浮梁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浮梁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参与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

4.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上报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工作,组织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6.负责婚姻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负责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6.与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机构情况:县民政局为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4:秘书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下属单位2: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县社会福利中心,均为股级事业单位。

人员情况:2022年末在职人员29,退休人员16人。行政人员11,非参公事业人员9, 聘用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3308.68万元,2021年增加12981.5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收入合计13308.68万元,2021年增加10527.58万元,增长378.54%,主要原因是:福利中心改扩建项目10000万元债券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3308.68万元,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3308.68万元,2021年增加10496.43万元,主要原因是:福利中心改扩建项目10000万元债券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024.01万元,22.72%;项目支出10284.67万元,77.28%;经营支出0万元,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24.01万元,决算数为1330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0.1%。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24.01万元,决算数为30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降低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万元,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84.6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4.0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16.65万元,2021年减少36.67万元,下降9.6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薪。

()商品和服务支出275.67万元,2021年增加150.19万元,增长119.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10.62万元,2021年增加48.55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保障提标

()资本性支出21.07万元,2021年增加21.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数据为零。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万元,决算数为10.78万元,完成预算的82.92%,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2.89万元,下降21.14%,其中:

()因公出国()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团组0,累计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决算数为10.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2.92%,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2.89万元,下降21.14%,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少。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23,累计接待97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累计接待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4.8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86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减少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7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8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是0。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4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308.2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022年部门绩效结果显示,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项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显示,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项目

为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项目绩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为保障浮梁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严格落实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方案,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保障,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家庭或个人”纳入兜底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及时开展临时救助;建立完善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感染儿童台账信息;建立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积极开展冬季主动救助、联动救助、开放救助、保护性救助,切实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陷于困境的困难群众(临时遇困人员、留守困境儿童、孤寡老人、特困精神病家庭)的救助工作,帮助其安全、顺利、温暖渡过难关。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58号)《财政部 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关于修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4号)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严格按照《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浮梁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工作,核拨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临时救助、特困供养金、流浪乞讨救助金、孤儿生活保障等。

()项目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按照民政部“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以“构建社会救助制度图谱、推动政策落实”民政大事为牵引,全面落实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保障政策,兜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不断提高救助供养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切实维护特困群众基本生活和权益。加大资金投入,实现应保尽保,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市城乡特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使特困人员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年度目标:一是通过加大完善救助体系,规范城乡低保政策的实施,适时提高保障标准,适度扩大保障覆盖面,对低收入家庭中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保”全纳入。二是稳步推进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适时提高保障标准,主动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实现及时、高效、救急救难的目标,对其他救助无法覆盖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四是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五是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救助金,落实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

二、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目的

通过实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推动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判断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合理建议。

(二)绩效目标运行监控

1、成立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评价组。抽调参与过相关项目且经验丰富和协调能力强的注册会计师及评价专员组成评价组,并报委托方审核,评价过程不再安排其他工作,保持工作组成员的稳定性。

2、开展前期调研。评价工作组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了解被评价项目及相关单位业务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充分了解项目立项、预算安排、实施内容、组织管理、绩效目标设置等内容,为编制监控方案奠定基础。

3、制定运行监控实施方案。积极与主管科室和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接洽,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预算部门的机构职能、项目的内容、相关文件依据、绩效目标设定、部门绩效评价情况,查阅预算部门项目业务档案,通过互联网查询政策法规、绩效评价的要求等内容。在前期调查了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监控对象、评价依据、评价方法、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实施过程、人员配置、时间安排、满意度调查问卷、工作纪律等内容。

4、完善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绩效目标和项目特点,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在共性指标基础上设计具体的核心绩效指标,通过绩效指标的实际执行情况全年预计完成情况,分析项目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绩效目标偏差。

5、设计调查问卷。根据运行监控项目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调查方式,设计适合项目的调查问卷,调查项目实施情况。

6汇总整理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工作底稿:对资料审核和现场查看 工作底稿、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形成系统、完整的资料体系。

7实施绩效目标指标分析:对项目资料、数据进行分析,结合现场勘查和问卷调查汇总、得出项目绩效结果,对照绩效目标或事先设定的标准进行分析,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说明,给出相关原因分析。

9、形成绩效评价结果:监控评价小组对照监控表的年度指标值,根据各个指标的汇总结果,逐条核对,形成项目绩效最终监控结果,与被评价部门单位充分交换意见。

10、撰写评价报告:按照规定要求和文本格式撰写评价报告,全面阐述所评价项目的基本情况,说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做出具体绩效分析和结论。对项目绩效、主要问题的分析等做到数据真实、内容完整、案例详实、依据充分、分析透彻、结论准确,所提建议应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11、提交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评价报告:工作组将绩效评价报告初稿提交相关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与其就评价报告的内容进行充分沟通,获取建议,充分听取上述部门的意见后,针对反馈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正,形成正式绩效目标监控报告上报浮梁县财政局。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

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县民政局项目预算编制不能满足(浮财预字〔202211号)文件预算编制功能科目细化、经济科目细化的要求。根据资金来源,项目实拨指标为上年结余或结转,加上年初预算资金,加上年度预算资金的追加,其中年初预算的编制较为精细,按照项目支出的使用范围和内容,进行了更为明细的预算,并能严格按照预算的最末级明细进行预算支出管理,专款专用。但是一直以来,上年结余结转的项目资金,纳入到年初预算中,因此使得大量资金滞留在各乡镇经济发展财政办、社会事务办。

(二)政策知晓率有待提高

政策宣传仍需进一步加强。县民政局通过广播电视、公示栏、会议等各种方式向各界群众宣传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相关政策,群众知晓度有较大幅度提高,但从调查情况看,存在个别社会公众对面向哪个部门申请补助金了解不全面,存在个别困难群众对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及救助供养标准不了解等情况。政策宣传面还有待提升,政策宣传形式仍需拓展。

(三)绩效指标设置不明确

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够规范、完整,县民政局针对专项资金编制了绩效目标申报表,但部分指标设置不够清晰明确,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失能、半失能生活照料等指标,该指标均无法有效统计数据,缺少衡量标准,绩效目标可操作性不强,无法体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

四、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建议县民政局加强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将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纳入到年初预算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且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标准进行预算编制。根据预算编制原则,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提高年初预算编制水平,提高预算的约束刚性。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建议县民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拓宽社会救助宣传方式,拓宽困难群众及社会公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确保宣传取得实效,有效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科学、规范、健康发展。

(三)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管理效能

建议县民政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的要求,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并进一步明确绩效目标填报要求,保证绩效目标的细化、量化、可衡量、可实现。合理设置绩效目标,提高绩效指标值的科学性、合理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应对报表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适当说明。 (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准, 可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明(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 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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