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子怡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姜子怡:
您于2024年9月14日反映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菜鸟驿站工作人员10天未发货,工作人员欺骗顾客发货问题,我们于2024年9月18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您于2024年8月31日委托朋友在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菜鸟驿站寄出快递,由于物品零碎,且恰逢开学收件高峰,快递站工作人员向您委托人告知,由于工作繁忙,寄递时间可能延后。随后在9月1日至9月10日,您与驿站工作人员沟通确实存在不畅的情况,该驿站已出具书面说明,承认自身服务水平有差距,同时已对涉事工作人员做出扣除3天基本工资及职工会议通报批评的惩罚。我局将督促该驿站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并对其服务质量进行随机检查。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您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携带复查申请书、身份证明、本处理意见书及相关证据和依据材料向浮梁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申请,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继续信访的将视为行政三级办理终结,各级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