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B类
浮教字〔2022〕41号签发人:刘军
关于县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
答复
尊敬的朱文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划和建设县城游泳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江西省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精
神,以“学游泳、防溺水、强体质”为目标,从2022年开始启动中小学生游泳
教育试点,力争在5年内全省中小学全面推行游泳教育。新一中项目建设中增
加了层高7.5米,内空面积950㎡,八泳道,泳池面积21米*25米,恒温设计的
游泳馆项目。项目建成后,不仅可以满足县一中学生游泳训练需要,还可以与
县少儿体校、新平中学、县一小、县二小、县三小、县四小等学校进行资源共
享,让县城学校学生拥有了可进行游泳训练的场所。此外,为满足我县人民群
众的游泳健身和承办高标准游泳比赛需要,我局也已向县政府建议,将县体育
中心二期工程项目的南面绿化用地纳入项目红线,扩大项目用地增建含游泳训
练馆在内的健身房。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浮梁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15日
抄 送:县人大选任联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浮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印发
联系人及电话:江海深13979875749 邮政编码:333400
县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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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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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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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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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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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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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情况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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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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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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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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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代表填好后,及时反馈给承办单位。
代表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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