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维护农村宅基地管理秩序,规范宅基地使用,切实保护耕地,维护农民权益,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21年9月5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湘湖镇规划委员会,明确了我镇行政区域内宅基地审批职责及规程;出台了《湘湖镇规范农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建房基本原则、申请人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及管理职责。



经湘湖镇规划委员会2021年9月28日例会研究,拟通过规划区外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农村一户一宅等相关政策建房对象31户,其中陈家坂村董水林等3户,双凤村黄水艮等5户,灵安村徐天成1户,洞口村汪荣忠等3户,九英山林场万好妹等3户,东安村占城1户,前程村吴文开等2户,北安村李大牛1户,长源村翁金宝1户,兰田村张春友等9户,西安村凌国发1户,玉田村伊毛古1户。
现将拟通过审批名单公示如下,向全镇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湘湖镇纪律委员会、湘湖镇规划委员会举报。
举报电话:13507985203 宁志强 (湘湖镇纪律委员会)
13707980337 方 辉 (湘湖镇规划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建房者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书”、“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户籍证明、未分户者须提供结婚证、拆旧建新者提供老房图片(彩照),新增用地提供建房用地勘测定界图及地类证明等资料。
材料上交到村委会,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并按“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公示”要求进行公示(会议记录、会场照片、公示图片需备至材料中)。



村委会公示无异议则出具“建房证明”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将材料上交到镇规划委员会核查,并组织规委会成员单位进行实地踏勘。
镇规划委员会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召开会议审议,对于不满足条件的,出具书面回复。



审核通过的建房对象开工前应向村委会报告,由村委会向镇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放、验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及面积,符合宅基地规定范围、占地面积等要求的由镇规划委员发放“建房许可标示牌”。
建设期间由镇城管进行监管,对违法违规建房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和查处,村委会压实“两违”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规违章建设行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房屋竣工后,接到验收申请后由镇规划委员会组织验收,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业务培训会



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建房对象资格进行评议


规划委员会各相关部门实地踏勘
欢迎您访问浮梁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