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梁县机构改 革方案〉的通知》(景办字〔2024〕13号)和《中共浮梁县委办 公室、浮梁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梁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浮办字〔2024〕7号)精神,经2024年县委编委第2次会议审定,现将西湖乡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和领导职数等调整 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乡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督查、考核、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会务以及电子政务、后勤事务 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人大、政 协、工会、妇联、人民武装等工作;承办乡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 他事项。
(二)党建办公室。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 管理,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负责 党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宣传、统战、侨务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 机构编制、团委、侨联、文联、社联等工作;承办乡党委和政府 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编制和组织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负责选准经济发展路子,加大力度抓好项目建设、民营经 济、全民创业、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农村市场的培育、监督, 搞活市场流通;指导企业开展科技革新,不断开发新产品,努力 提高产品的知名度;负责辖区统计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国民经 济和社会事业各项统计调查,统计数据报送及统计基础建设;抓 好旅游、服务业等三产产业的规划和开发;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 律、法规,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加强乡财政财务收支管理, 确保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负责编制和执行乡预算, 发放各项政策性补贴,监督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承担 乡财务、资产、债权债务,监管村级财务、资产和债权债务,代 理村级会计核算等财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住房 建设、空间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村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负 责辖区内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交通运输、村镇建设 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 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 施全乡农业农村工作规划;负责通过采取示范、培训、指导、咨 询服务等方式,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 过程;负责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负 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培植农民经纪人和专业协会等中介组 织;负责土地确权、土地承包等工作,协助处理农村财务、集体 资产和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抓好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 工作;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使用监测;负 责指导全乡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护林防火等工作;负责实施退 耕还林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承办乡党委和 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承担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及使用管理; 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的监管,指导防汛抗旱等工作;贯 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公共服务和应急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 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 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 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村民自治、老龄、文化广电、红十字会、 残联等工作,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依法 依规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统筹抓好各类应急管理工作,宣传普及安全防范、抗震减灾和应急处置 知识,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和设施建设,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应 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方 面工作;承办乡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日常运行 管理、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基层治理数据收集分析 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 解、民族宗教等工作;管理协调“基层治理四平台”工作;承办 乡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事业单位
(一)综合行政执法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乡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 政处罚权,主要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城镇管理、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秩序、食药 监管、农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并 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公益一类事业 单位。主要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事务协调,集中受理和办理与群众、 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 负责代办各类外来投资项目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加强乡 政务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社区)便民服务 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三、领导职数
党委、政府、人大领导职数按照换届选举规定配备。
上述调整后,西湖乡设内设机构5个,事业单位2个。
其他职责、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西湖乡西湖村西湖街
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0798-2736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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