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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西湖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2 来源: 浮梁县西湖乡 访问量:

西湖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浮梁县西湖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 计数据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工作报告电子版可在浮梁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西湖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798-2736406,地址:浮梁县西湖乡人民政府,邮编:33342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西湖乡党乡办公室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和全乡中心工作,以省、市、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坚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提升行政效能。

(一) 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西湖乡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条,包括工作动态35条,公告公示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等,范围全面,内容真实,主动公开政务相对及时。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机制,落实信息发布责任,要求政务公开业务负责人把好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

(四) 平台建设

 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加强统计数据发布和内容解读。利用“统计开放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营造统计宣传氛围,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影响力。

(五) 监督保障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我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强化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定期安排专人进行逐项、逐条检查,做到点对点监督、面对面反馈,确保及时、规范、准确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渠道不够丰富;二是业务培训力度还不够大,培训方式单一,通过视频或调研方式,开展培训交流,极大降低了培训实效;三是政务新媒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全县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作用有待进一步挖掘。

2024年,我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强化措施,精准发力,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灯明寺乡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避免错别字、不规范用词等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广大群众对我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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