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全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
落实情况:2016年以来,浮梁县经历了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环保部约谈、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华东督察局、“清废行动”、绿盾行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督察等一系列专项督察,共向我县反馈了84个问题,交办78个信访件,截至目前,已有82个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75件信访件达到或基本达到销号要求,整改销号率分别达到97.6%和96.1%、余下2个问题,3件信访件正在整改中。
46.加大“四尘三烟三气”防治力度,坚决守护蓝天碧水。
落实情况:2022年1-8月份,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6%,同比上升0.4%,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3%,PM10浓度均值44μg/m3,同比下降4%,PM2.5浓度均值全省排第14名,去年同期排名第30名。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标准。四尘:督促住建部门加强在建工地管控。督促城管部门加强道路扬尘污染管控。联合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扬尘专项检查。查漏补缺,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职能部门。三烟:目前城区内安装油烟净化器457户,安装率74.9%,其中规模以上餐饮主体安装率达80%以上。2022年(1-8)月各乡(镇)共出动5000多人次巡查、联合执法20余次,发现火点150余起并及时扑灭,各乡(镇)平均召开秸秆禁烧专题会议4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制作广告横幅200余条,标语260余条,各乡(镇)平均出动巡逻车到各村组巡逻宣传40余次,蛟潭镇,鹅湖镇出动无人机对镇域内高空瞭望视频监控35次。2022年(1-8)月无省级通报秸秆焚烧火点。三气:投资29.6万元建立了县级重点企业在线监测平台,聘请了第三方帮助运维,逐步推进我县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工作。经摸排,我县涉气重点管理企业有14家,包括建陶企业6家、砖瓦企业7家、垃圾焚烧1家(江西景圣环保有限公司)。目前,6家建陶企业和江西景圣环保有限公司已全部安装在线设备并已实现与县级监测平台联网;7家砖瓦企业全部采购了在线设备,县以全部与县级监测平台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