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生态环境局 > 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4-07534
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 2024-03-08 来源: 景德镇市浮梁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打算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围绕“两山”转化实践创新区建设、美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昌江干流浮梁出境断面水质年均持续保持Ⅱ类及以上地表水标准,浮梁纳入国控、省考的5个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全县“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无V类和劣V类水。

(二)大气环境质量稳中有升。2023年,大气环境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标准,主要考核指标全省排名靠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14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2.5浓度均值全省排第5名,去年同期排名第9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4%,同比上升0.3%,全省排第21名,去年同期排名第6名。较好的完成了省、市下达我县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3.58μg/m³以内、优良天数比例控制在97.38%以上的目标任务。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较好成效。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治水提升和治土清废等污染治理攻坚战役。

1.蓝天保卫方面。一是联合住建、城管等部门开展在建工地、弃土堆场和道路扬尘常态化管控行动,督促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督促玉禾田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洒水保湿降尘力度,并扩大保洁范围;二是督促各乡镇积极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乡(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秸秆焚烧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做到“不见火光、不见烟雾、不见黑斑”的管控目标,截至目前暂无省级通报秸秆焚烧火点;三是开展了《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专题学习,充分利用不同的宣传渠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宣传和普及该《条例》,提高社会各界对该《条例》的认识,配合市局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目前县域内已编码登记6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柴油货车38辆、非道路移动机械10台,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要求企业整改检测达标后方可上路;四是成立了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县域内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综合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排放现状清单及问题整治台账,综合采取现场检查、技术帮扶等方式,推动大气污染问题整治攻坚、工业企业提质增效;五是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深入企业指导涉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工作。截至目前,共进行企业评级36家,其中初步确定10家企业评为C级,26家企业评为D级;六是为持续加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出台《浮梁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和浮梁县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清单(第三版)》,对全县大气日常管控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持续提升大气污染管控效能。紧盯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数据,加强预判分析,强化臭氧管控措施,提升科学应对水平,在臭氧污染高风险期,及时响应省厅、市局启动臭氧应急管控,对沥青铺设、道路划线、油漆作业、餐饮油烟、喷涂印刷等按照要求加强管控;七是开展声功能区监测点位初选工作,按照城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对景德镇学院、浮梁古县衙、桂坑安置地等监测点位设置的规范性、代表性逐一进行了现场勘察,通过实地核查,结合现场调阅资料,综合考虑监测点位周围环境状况,车、人流来往情况,是否具有代表性等问题,提出了优化调整监测点位的针对性意见建议,为治理和改善浮梁县域声环境质量打好基础。

2.治水提升方面。一是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水缸子”安全,对全县重点入河排污口和饮用水水源地定期进行监测,水质达标率为100%;二是有序推进浮梁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浮梁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五河源头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涉及6个乡镇(经公桥镇、兴田乡、江村乡、西湖乡、峙滩镇、勒功乡),18个行政村,22个村小组,28个污水终端,总投资1381万元(水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资金),现已完成工程量80%,并已支付资金264.56万元;浮梁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浯溪口移民安置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7个乡镇(王港乡、三龙镇、臧湾乡、蛟潭镇、黄坛乡、瑶里镇、峙滩乡),22个行政村25个村小组,35个污水终端,总投资1929万元(水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资金),现已完成工程量70%,并已支付资金370.04万元。

3.治土清废方面。一是持续开展耕地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已对名单内金丰矿业、顺捷航空、江西开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景圣环保有限公司、江西景光电子有限公司、江西浮梁大背坞金矿开展了涉镉排查,根据排查未发现可能造成土壤涉镉污染情况,排查结果已反馈市生态环境局二是深入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行动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截至目前,已完成清单内单位回头看工作,未发现问题;三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本年度完成20个建制村环境整治,已全部完成,相关数据已在省土壤信息平台进行更新。本年度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共14个,实际已完成16处,已进行整治公示;四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工作。按要求需完成7家产生危险危废重点监管单位7家,经营单位2家,产生危险废物重点登记及简化管理单位20家的规范化考核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正在指导企业进行整改。

()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2023年4月10日至5月4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景德镇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8月20日进行了反馈。此次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浮梁县共22个、交办信访件17件,其中纳入督察报告生态环境问题13个,未纳入督察报告生态环境问题清单9个。

为切实抓好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发展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管生产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针对督察反馈问题进行了分类整理和任务分工,以县整改办的名义先后印发了《关于报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征求<浮梁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了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意见后制定了《浮梁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先后于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和县委第46次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

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全面优化服务质量,缩短各项业务的审批时限,改善网络办理业务流程,实施一站式的“线上审批”,全面推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对列入正面清单项目实行承诺制5个工作日审批,2023年审批建设项目18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表17个,报告书1个,容缺办理1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70个,协助企业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0个;落实正面清单制度,豁免环评8个;否决不符合景德镇市“三线一单”要求的电镀项目4个。办理各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52个,其中新核发2个、变更24个、延续24个、重新申请2个。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支撑。

一是坚持优服务与严执法并重。强化生态环境信访工作。2023年,我局共接到信息中心交办件106起;接待来人来访0次;信访局转交办单4起;市局转交办单3起;微信平台5起;信访网络平台5起;总共123起,结案123起,结案率达到100%,回复满意率达到100%,未发生重大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根据浮梁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和省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制定了《景德镇市浮梁生态环境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计划》《景德镇市浮梁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引》《景德镇市浮梁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抽取全年双随机17家企业,已完成检查录入17家次,其中联合执法8家次。通过江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动态发布46起,监管曝光台信息1起;二是开展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2023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排查,积极推进案件办理,组织县自规、林业、水利、住建、城管等执法部门召开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建立了沟通联络机制,积极推动了各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和案件办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共完成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5起,赔偿金额共计223606元,其中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15200元;三是推进江西省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及在线监测交叉执法监督帮扶问题整改。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帮扶暨执法大练兵实战比武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赣环执法字〔2023〕82号)文件精神,我局先后共派出6人(次)到新余、萍乡、九江、宜春进行江西省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及在线监测执法监督帮扶实战比武行动,同时对萍乡、新余、赣州、南昌监督帮扶组现场检查反馈的我县企业问题进行逐一调查核实处理,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并帮助指导企业进行整改,确保每个问题都跟踪督办到位。目前,蓝天保卫战监督帮扶交办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正在开展碧水、净土保卫战以及在线监测交叉执法监督帮扶问题调查核实和问题整改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仍需加强。

浮梁县虽然获得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就目前浮梁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现状,“两山”转化路径还不畅通,生态产品转化市场化机制未形成,如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等制度未建立和运行。

(二)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仍需提升。

一是移动污染源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二是部分企业及建筑工地管控不严,依然存在超标排放及渣土沿途撒漏现象;三是矿山扬尘管控和机制砂“散乱污”企业治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乡镇和县直监管部门未形成合力,存在生态环境部门“唱独角戏”现象,整治难度大。

(三)水污染防治难点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部分河流水质不达标,西河罗家断面仍然面临超标压力,主要涉及陶瓷园区工业废水处理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量大,以及周边生活污水直排等造成河流自净能力下降,特别是枯水期,该段河流基本形成库(湖)特征,污水滞留时间长,且出现下层污水团回流现象,加剧水质恶化,综合治理难度加大;二是普遍存在河长制工作推进不平衡,执行落实上有差距,城市污水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处理厂进水不稳定,入河排放口整治工作滞后等问题,亦需加大推进力度三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缓慢,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还存在管网不配套、运维力量和经费投入不足、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滞后。

浮梁县矿山开采活动带来的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历史遗留无主矿山修复治理工作难度大,资金无保障;现有矿山未做到边开采边修复,矿山修复治理方案落实不严,与国家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差距较大,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依旧突出。

三、2024年工作打算

(一)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浮梁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三管三必须”要求。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的刚性底线,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原则,不断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政策制度体系。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美丽江西建设“浮梁样板”保驾护航。

(二)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削减民生之忧。

始终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认真开展“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的底线。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全力打造“秋水长天、沃土安宁”的优美环境。一是历年来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今年省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一并落实整改,治标治本结合;二是着力打好碧水攻坚战,产业园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集镇污水处理攻坚。三是按省委巡视要求抓好矿山整治工作。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合力推进矿山开采修复治理,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提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水平。

(三)着力高水平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

着力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严禁“三高一低”企业落户,助力“三新一高”,推动绿色化、低碳化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不断巩固全县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重点抓好“五河源头”、“浯溪口移民安置”等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竣工建设,实现农村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抓好2023年重点流域西湖段污染防治项目实施;积极争取浮梁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湘湖镇污水治理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

(四)全力打造美丽江西“浮梁样板”。

护好绿水青山、做大金山银山,全面推进两山实践创新区建设。以实现“双碳”目标为引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的优化调整,加大矿山治理修复力度,坚决克服各类短板,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由“坚决打好”向“深入打好”转变,由“重要标志性战役”向“系统性美丽建设”衔接,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努力打造美丽江西“浮梁样板”。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