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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生态环境局2021年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1-12-10 来源: 景德镇市浮梁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现场督办生态环境问题,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举报问题,使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和全面整治。现将2021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整治重点。出台《浮梁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整合浮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人员,强化了生态环保执法力量。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浮梁生态环境局扫黑除恶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股()、单位和责任人。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行业企业特点,对全扫黑除恶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多次进行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协作联动、注重源头治理,将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突出问题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工作重点,加大调度督查力度,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行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大排查力度,建立问题台账。按照《浮梁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抓好专项行动,建立生态环境系统行业乱象问题台账,明确了整治问题、牵头领导、责任人员、整治措施、完成时限。

(三)严查重处管细,聚焦问题整改。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力度,同时,针对专项排查阶段建立的环境问题台账,按照“边查边治”的要求,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度,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自觉担负起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的政治责任,按照“专人抓、专人管、专人督促、件件落实、逐一销号”的原则,盯住不忘,抓住不放,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着力防范系统性、区域性环境风险,努力实现环境安全稳定可控。

(四)加强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及时研究部署专项斗争阶段性工作。局党组将研究专项斗争阶段性工作纳入议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部署,确保专项斗争工作扎实推进。

二、狠抓环境问题整治

(一)开展环保督察问题整治。全力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取得了无个性问题反馈的好成绩。向我县

交办的18件信访件(3件属实、6件基本属实、8件部分属实、1件不属实),现已办结15件、3件正在阶段性办结中。

(二)加强横向联合,加大执法联动。

一是与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开展跨界交叉执法,强化协同应对处置跨界突发环境事件,提升双方应急应对能力。

二是联合县水利部门及乡(镇)开展县级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保状况评估和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推动蛟潭水厂、经公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督促黄坛水厂启动取水口上移论证、陶大(湘湖集镇)取水口共享景德镇城市备用水源及西湖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改

三是联合县住建、城管等部门开展在建工地、弃土堆场和道路扬尘常态化管控行动,督促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督促玉禾田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洒水保湿降尘力度,并扩大保洁范围;对县城及周边47家汽修行业进行涉VOCs摸排检查,对烤漆房尾气收集、治理设施不合格的提出了整改意见;9月底10月初,全省出现臭氧超标轻度污染天气,及时启动应对措施,实施臭氧污染应急管控,由于措施得力,我县国庆期间未出现臭氧污染天气。

(三)强化生态环境信访工作1-11月底,我局共接到“12369”热线电话102起,有效电话50起;接待来人来访2次;信访局转交办案单8起;市局转交办单7起;微信平台9起;信访网络平台1起;总共77起,结案77起,结案率达到100%,回复满意率达到100%,未发生重大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持续提升。

()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坚持优服务与严执法并重,制订发放企业守法指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11月底,全县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50余人次,检查企业210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8份,查处违法排污单位26家次,实施查封扣押等五类案件6件,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4家。

()开展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对全县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13家企业开展帮扶指导,修复因环境违法行为影响企业信誉等级4家。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整治工作要求,通过微信、在线监控、无人机等免打扰方式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到有需要时有服务、无需要时不干扰。

()加强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出台《浮梁县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排查、整改环境安全隐患8处;完成重点企业应急预案备案8家,督促3家尾矿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频次及应急物资储备,启动应急响应1次,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起,均得到妥善处置。

三、强化督查检查,加快问题解决

为强力推进扫黑除恶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局专门组织人员成立检查组开展生态环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检查工作。通过采取查阅乡(镇)生态环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档案资料和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了检查。

一是重点检查各乡(镇)生态环境项目招标工程中,是否有恶意竞标、强揽项目,逼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退出竞争,或者恶意投诉、寻衅滋事,干扰正常招标秩序,逼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等现象,经核实,均不存在涉黑涉恶问题

二是根据《浮梁县扫黑除恶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对建设项目环评、生态环境验收、环境监测、在线监控、生态环境工程设计等生态环境技术服务、生态环境工程施工领域问题线索进行摸排,通过每月的企业服务接待日,向企业征询意见,加大线索进行摸排。经核实,均不存在弄虚作假、涉黑涉恶问题。

三是对以暴力手段,非法垄断机动车排放检验市场等问题,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实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无黑无恶治乱”的目标,我县有1个机动车排放检验点,检验数据直接发送至市生态环境局,我局定期进行督察,杜绝检测数据造假现象出现、杜绝“黄牛”情况出现。经核实,不存在涉黑涉恶问题。

四、健全工作机制,促进长效运行

坚持以生态环境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强定期调度和督办,切实加大对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力度。对守法意识不强及重点排污单位的生产设备、产污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等加装电流工况监控设备,实现对企业环保治理设施的实时在线监管和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及时精准打击。同时,景德镇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察分局建立了行业乱象违法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水、农林、工信等部门的行业联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增强工作合力。明确了机构联络工作、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联席会议协商督办等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出声威、取得实效;建立了扫黑除恶日常摸排工作责任制,将单位“一把手”确定为摸排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摸排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并形成工作常态;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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