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环境保护局新媒体矩阵建设运营
实施方案
按照环保部统一部署,依据《2017年江西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及《江西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环保系统新媒体矩阵建设的通知》(赣环办字【2017】90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新媒体矩阵建设所需手机终端由局办公室购买并保持开通,由局环境信息中心负责建设运营。
二、微博认证单位和微信主体为浮梁县环境保护局,名称统一为“浮梁环保”,头标图案统一为中国环保标徵。
三、新媒体矩阵建设开通后,纳入市环保局和县政府政务微博、微信群的链接管理。
四、局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每周应提供3~5条与本局工作相关的环境宣传素材,经局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环境信息中心负责推送发布。
五、年终环境信息中心对微博、微信已推送发布的环境信息进行统计,经局领导审核,根据信息宣传的社会影响和效果给予作者适当稿酬。
六、本方案从2017年9月10日起实施。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