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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公安局权责清单(2022年本)
发布时间: 2022-11-10 来源: 浮梁县公安局 访问量:

浮梁县公安局权责清单(2022年本)
序号 目录名称(主项) 子项名称 权力类型
1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行政许可
2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行政许可
3 焰火燃放许可 Ⅲ级以下(含Ⅲ级)大型焰火燃放许可 行政许可
4 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审批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行政许可
5 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审批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6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行政许可
7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行政许可
8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审批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行政许可
9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审批 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行政许可
10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审批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事前备案证明 行政许可
11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行政许可
12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 行政许可
13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行政许可
14 机动车登记、检验合格标志及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机动车登记 行政许可
15 机动车登记、检验合格标志及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行政许可
16 机动车登记、检验合格标志及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行政许可
17 非机动车登记
行政许可
18 校车标牌核发
行政许可
19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行政许可
20 对违反警察法等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 对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 对违反国旗、国徽和国歌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 对违反金融秩序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 对违反危险物品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 对违反重点监管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 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7 对违反网络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9 对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 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
31 对行政案件中涉案财物的依法查封、扣押、冻结
行政强制
32 强行驱散和强行带离现场
行政强制
33 强制隔离戒毒
行政强制
34 对制造、配售、持有枪支单位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对制造、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制造、配售、储存和账册登记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必要时,派专人驻厂对制造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35 对制造、配售、持有枪支单位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对持有枪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验 行政检查
36 对制造、配售、持有枪支单位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对管辖范围内依法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单位建立、执行枪支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行政检查
37 对危险化学物品的公共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38 户口登记 出生登记(当年出生) 行政确认
39 户口登记 出生登记(补报往年出生,6岁以下的) 行政确认
40 户口登记 出生登记(补报往年出生,6岁以上的) 行政确认
41 户口登记 国(境)外出生子女申报户口 一、已注销户口的出国(出境)人员在国(境)外所生子女要求回国落户的 行政确认
42 户口登记 国(境)外出生子女申报户口 二、未注销户口的出国(出境)人员国(境)外所生子女要求回国落户的 行政确认
43 户口登记 收养入户 行政确认
44 户口登记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批准户口登记 行政确认
45 户口登记 获准回内地定居的港、澳居民恢复户口登记 行政确认
46 户口登记 获准回内地定居的华侨居民户口登记 行政确认
47 户口登记 获准回内地定居的台湾居民户口登记 行政确认
48 户口登记 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补录户口登记 行政确认
49 户口登记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补录户口登记 行政确认
50 户口登记 死亡注销户口 行政确认
51 户口登记 应征入伍或正在服现役公民注销户口 行政确认
52 户口登记 出国(出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 行政确认
53 户口登记 重复户口、虚假户口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54 户口登记 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出 行政确认
55 户口登记 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入 行政确认
56 户口登记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出 行政确认
57 户口登记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入 行政确认
58 户口登记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行政确认
59 户口登记 工作调动入户 行政确认
60 户口登记 录(聘)用人员户口迁入 行政确认
61 户口登记 随军家属户口迁入 行政确认
62 户口登记 投亲落户(孤寡老人、父母双亡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无劳动能力的人) 行政确认
63 户口登记 投资经商人员户口迁入 行政确认
64 户口登记 军人退伍、转业、复员入户 行政确认
65 户口登记 务工人员户口迁入(落户设区市市辖区城镇地域范围内) 行政确认
66 户口登记 务工人员落户(落户县、市城镇及其他建制镇城镇地域范围内) 行政确认
67 户口登记 县(市、区)内迁移落户 行政确认
68 户口登记 迁往省外 行政确认
69 户口登记 迁移证补发 行政确认
70 户口登记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造成无户口人员迁入户口登记 行政确认
71 户口登记 夫妻投靠落户 行政确认
72 户口登记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行政确认
73 户口登记 引进人才户口迁入 行政确认
74 户口登记 准予迁入证明换发补发 行政确认
75 户口登记 公民姓名变更 行政确认
76 户口登记 公民性别变更 行政确认
77 户口登记 公民民族变更 行政确认
78 户口登记 公民出生日期更正 行政确认
79 户口登记 变更户主 行政确认
80 户口登记 本市(县)其他住址项目变更、更正 行政确认
81 户口登记 兵役状况变更、更正 行政确认
82 户口登记 服务处所变更、更正 行政确认
83 户口登记 婚姻状况变更、更正 行政确认
84 户口登记 宗教信仰项目变更、更正 行政确认
85 户口登记 职业项目变更、更正 行政确认
86 户口登记 文化程度变更更正 行政确认
87 户口登记 申报居住登记 行政确认
88 户口登记 打印居住登记回执 行政确认
89 户口登记 居住登记信息变更 行政确认
90 户口登记 居住证申领一:已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的 行政确认
91 户口登记 居住证申领二:实际居住满半年(未办理居住登记或登记未满半年)的 行政确认
92 户口登记 居住证申领三:符合引进人才、投资条件的 行政确认
93 户口登记 居住证丢失补领 行政确认
94 户口登记 居住证损坏换领 行政确认
95 户口登记 居住证签注 行政确认
96 户口登记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 行政确认
97 户口登记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行政确认
98 户口登记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行政确认
99 户口登记 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 行政确认
100 户口登记 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 行政确认
101 户口登记 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 行政确认
102 户口登记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行政确认
103 户口登记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行政确认
104 户口登记 出具户口登记项变更更正证明 行政确认
105 户口登记 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行政确认
106 户口登记 出具注销户口证明 行政确认
107 户口登记 设立单位集体户口 行政确认
108 户口登记 分户、立户 行政确认
109 户口登记 居民户口簿补领 行政确认
110 户口登记 居民户口簿换领 行政确认
111 户口登记 申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行政确认
112 户口登记 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补录户口登记 行政确认
113 户口登记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补录户口登记 行政确认
114 户口登记 购房入户 行政确认
115 互联网站公安网安备案
行政确认
116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行政确认
117 对中国境内出生外国婴儿的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行政确认
118 对港澳台居民的暂住登记
行政确认
119 对仿真枪的认定 对仿真枪的初次认定 行政确认
120 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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