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浮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内某公司报案称公司员工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金额高达20余万。接到报案后,大队民警立即开展走访调查,经过对银行流水的密切梳理,将目标锁定为嫌疑人潘某某。
大队民警将潘某某传唤到案,经审讯,潘某某对其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的事情供认不讳,但其还存在侥幸心理,隐瞒真实侵占的财产数额。在证据链完善的情况下,民警随即对犯罪嫌疑人潘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多轮提审,最终,潘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所有侵占公司财产数额。
经过与嫌疑人家属法律宣讲,嫌疑人家属表示愿意替其将部分资金先行退还给被害公司,并签订后续还款计划。在民警的见证下,嫌疑人家属将退赃的资金交至被害公司手中,被害公司与嫌疑人家属签署谅解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扬警威破案神速,为企业保驾护航”,这是对经侦大队的激励,也是鞭策。经侦大队将会持续以高标准、严要求积极打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行为,助力企业有效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 源:经侦大队
编 辑:李宏涛
校 对:徐培毓
一 审:俞 达
二 审:袁 浩
三 审:郑根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