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浮梁县公安局为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和落实有关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对全县公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指导、检查和监督;对全县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和门牌、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号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并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放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六)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警卫工作。
(七)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保安队伍的建设。
(九)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十)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一)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以及承办县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三)规划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十四)指导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管理全县公安教育、培训及技能训练;组织实施并指导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和较大的违纪案件。
(十六)县森林公安局列入县公安局序列,为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查处森林刑事和治安案件的职能部门、受主管部门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县公安局领导为主。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情指中心
实行24小时值班,协助县局领导指挥调度各警种警力,处置各类紧急治安案(事)件、严重暴力案件、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及其他治安问题;接受并处理报警、求助和监督投诉;收集、整理和上报各类公安动态信息;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协调社会服务联合行动。
负责人:齐灿
联系电话:0798-2625150
(二)政工科
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警衔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公安宣传、人员调配、机构编制、奖励、离退休、职称评定申报审核、工资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徐鸿昌
联系电话:无
(三)法制科
负责公安法制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参与公安法制宣传与咨询、执法监督检查;审核强制戒毒案件;审核并呈报劳动教养案件;审核并呈报犯罪少年收容教育案件;负责对各类案件的嫌疑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进行审核;办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公安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检测、检验、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公安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负责人:方乐辉
联系电话:无
(四)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计划、调拨警服和下拨警用器材装备;管理局机关和监督派出所的基建、房产、国有固定资产;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公安业务经费,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人:方志刚
联系电话:无
(五)治安警察大队
负责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处置纠纷、械斗、上访、请愿、闹事事件。参与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和查处治安案件,组织、协调、参与对重大治安案件、事故的处置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金融系统、文化系统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经济民警的管理工作;负责枪械、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公安基层管理;管理特种行业;查禁违禁物品,预防犯罪,查处黄、赌案件,了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协助基层调解、查处治安案件和治安事件,指导基层治保会组织建设和保安行业的管理工作;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工作;协助工商、文化、食品卫生、技术监督部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安全警卫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人:陈国龙
联系电话:无
(六)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职责:略
(七)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全县巡逻工作;参与处置各类大型的纠纷、械斗、上访、请愿、闹事等重大突发事件;协助参与各类案件的缉捕追逃行动和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打击抢夺、抢劫和盗窃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
负责人:杨军
联系电话:无
(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负责党政机关和金融管理等重点单位网络管理和全县公安通信建设工作;负责网吧安全审核和日常网络安全检查工作;负责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备案工作;负责计算机安全保护等级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病毒疫情的防范和消除工作;负责24小时对互联网上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信息实施监控,全面掌握当前的敌、社情动态;发现、删除、封堵本市网上有害的信息;搜集、汇总、分析、编发国际互联网信息动态;负责侦查针对和利用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案件;负责有关计算机和互联网犯罪的案件的勘查取证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有线综合通信网、微波综合通信网、公安信息网络、无线通信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电视电话会议线路系统的管理工作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负责人:黄河
联系电话:无
(九)禁毒大队
负责收集辖区内毒品犯罪资料和案件信息、分析掌握毒品犯罪动态;负责辖区内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开展禁毒、戒毒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公共娱乐服务等易涉毒场所的管理;承办县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钱少春
联系电话:0798-2628713
(十)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略
负责人:李雄健
联系电话:无
(十一)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实施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执法机构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察;受理、核查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检举、控告;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负责人:吴玉腾
联系电话:0798-2625130
(十二)刑事警察大队
负责全县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指导、组织、协调和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负责刑事犯罪情报、档案和枪支建档工作;参与刑事侦查技术建设,推广和运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参与缉毒、禁毒、反黑、打拐工作;指导、组织特情队伍建设并做好使用、管理工作;收集、掌握境内外黑社会组织情况;参与对境外黑社会组织渗透及犯罪案件的侦破;承办国际刑警组织协查事务和对付国际恐怖犯罪活动。
负责人:袁浩
联系电话:0798-2625108
(十三)出入境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受理、制作、管理出入境证件;指导、协调或直接承担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案件,协助处理涉外案(事)件;组织、协调开展对外警务交流工作。
负责人:王雪艳
联系电话:0798-2621281
(十四)森林警察大队
负责全县森林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等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十五)交警大队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并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对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考核以及机动车牌证、驾驶员牌证的发放和管理;负责道路交通设施的规划和树立交通标志等工作。
(二)派出所机构
共有派出所15个:1.瑶里派出所 2、鹅湖派出所 3、庄湾派出所 4、城关派出所 5、荞麦岭派出所 6、柳家湾派出所 7、三龙派出所 8、蛟潭派出所 9、经公桥派出所 10、西湖派出所 11、峙滩派出所 12、江村派出所13、新平派出所 14、水上派出所 15、王港派出所。
三、领导分工
姓名:敖军荣
职务: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职责:负责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姓名:郑根庆
职务: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职责:负责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干部人事、教育训练、意识形态、宣传、离退休干部、机关党建、交通管理、警务督察、审计、信访等方面工作。分管政工科(机关党委)、交通管理大队、督察审计大队及督察专员队,挂点分管鹅湖派出所、瑶里派出所工作。
姓名:郑同乐
职务: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职责:负责县公安局日常工作,负责国内政治安全保卫、反恐怖斗争、社会面管控及维稳、消防、警卫、治安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挂点分管城关派出所、新平派出所、荞麦岭派出所工作。
姓名:刘勇胜
职务: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职责:负责法制、禁毒等方面工作。 分管法制大队、禁毒大队,挂点分管江村派出所、峙滩派出所工作。
姓名:鲍晓华
职务: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职责:负责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政策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情报信息、警务交流协作、重大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科技信息、警务保障等方面工作。分管情报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挂点分管庄湾派出所工作、王港派出所工作。
姓名:王筱浪
职务: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职责:负责涉森林领域、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犯罪侦查等方面工作。分管森林警察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挂点分管柳家湾派出所、水上派出所工作。
姓名:汪焰芳
职务: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职责:负责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机关党建、群团工作。 分管出入境管理大队,协助政委分管政工科(机关党委)工作。
姓名:陈寿根
职务: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职责:负责刑事犯罪侦查、刑事技术、扫黑除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网络安全保卫等方面工作。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挂点分管经公桥派出所、西湖派出所工作。
姓名:朱鹏
职务: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职责:负责特巡警、留置看护、经济犯罪侦查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治安工作。分管特巡警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挂点分管三龙派出所、蛟潭派出所工作,协助郑同乐副局长分管治安管理大队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办公地址:浮梁县青山路99号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 9:00—12:00 ,14:00—17:30
联系电话:0798-2625125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县公安局督察大队,0798-262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