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安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60025/2023-15655
浮梁县公安局2023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3-28 来源: 景德镇浮梁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附件1

浮梁县公安局 2023年部门预算

(样式)

目    录

第一部分 浮梁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浮梁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浮梁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浮梁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和落实有关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对全县公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指导、检查和监督;对全县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和门牌、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号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

(五)组织实施并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六)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警卫和消防工作。

(七)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保安队伍的建设。

(九)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二)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收容教养审批工作以及承办县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批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和缉毒工作以及承办县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组织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五)规定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十六)领导全县公安警卫、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指导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管理全县公安教育、培训及技能训练;组织实施并指导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十八)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和较大违纪案件。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设有指挥中心、政工科、警务保障室、巡防大队、城管派出所等37个部门,共有编制数为207个,其中公务员207个,全部补助事业编制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0个。实有人数440人,其中在岗在编民警207人,过渡辅警151人,未过渡辅警57人,临时工25人。另外遗属补助4人,退休33人。

第二部分 浮梁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浮梁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5345.96万元,比去年增加了1668.88万元,原因是提高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基数,还有在岗在编民警数较去年有所增加。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5295.96万元,预计其他收入50万元,无财政拨款结转,县财政从今年开始实行零基预算,全部收支纳入江西预算一体化系统内核算、记录。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5345.96万元,比去年增加了1668.88万元,原因是提高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基数,还有在岗在编民警数较去年有所增加。实行零基预算,无上年结转。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91.96万元,项目的支出65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支出3785.5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6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8.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9.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95.88万元。

按经济功能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625.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61.44万元,天网工程90万元和已过渡辅警经费56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5295.96万元,实行零基预算,无上年结转。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41.96万元,项目的支出65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支出3735.5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6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8.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9.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95.88万元。

按经济功能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625.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11.44万元,天网工程90万元和已过渡辅警经费56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011.4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5.31万元,在岗在编民警数量增加以及其他交通费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1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预算绩效项目情况说明

1、辅警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2023年度计划564万元保障警务辅助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辅警的加班巡逻的津贴、配备统一的服装及执勤装备。

2)立项依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3)实施主体:浮梁县公安局

4)实施方案: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建立考核晋升机制,其层级与薪酬待遇挂钩警务辅助人员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履行职责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明确警务辅助人员岗前培训和年度定期培训制度、统一着装和装备配备要求,以及因公(工)受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因公(工)死亡被批准为烈士后的抚恤优待政策。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56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件

2、2021年度天网工程费用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维护浮梁社会治安稳定、保障浮梁人民安居乐业、提升浮梁新形象起到较好的效果。

2)立项依据:《浮府办抄字【2022】379号》文件

3)实施主体:浮梁县公安局

4)实施方案:“天网”工程是建设“平安浮梁”、“数字浮梁”的重点项目之一,也是“科技强警”的标志性工程。在区公共安全专家分局和派出所两级监控平台就可以对全区及各街道辖区的主要 道路、重点单位、热点部位进行监控,有效消除了很多治安隐患,使发现、抓捕街面现行犯罪的水平得到明显的提高。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9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件

二、2023年公安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62.0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30万元,交去年减少了1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09万元,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由部门结合实际填写。

附件1、【118公安局】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28部门%29_2023-03-16.xls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