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工作。7月份,发放补贴资金2162万元,其中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589.05万元,其余各项补贴资金572.9476万元。
2.积极组织乡镇参加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工作部署会(视频会议),按照要求开展前期相关工作。
3.对我县乡镇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4.做好我县申报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材料报送工作。
5.完成我县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隐性债务化解自查自纠工作。
6.结算我县2022年第一、二季度农业保险补贴经费。
7.完成督导2020-2022年政府专项债项目工程进度及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工作并实地勘查。
8.做好县2021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考核问题整改工作。
9.按照《江西省市县财政暂付性款项动态清零试点工作方案》(赣财预【2022】17号)及《关于印发浮梁县暂付性款项动态清零实施方案》(浮财办字【2022】15号)要求,对存量暂付款按照项目挂账、单位借款、企业借款、政策性挂账、其他暂付款等类别进行分类,建立清理台账,清查。
10.根据省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关于设立县级财政“三保”资金专户工作方案》和景财库【2022】6号的文件精神,国库与县人民银行加强工作对接,强化协调合作,设立了浮梁县财政局“三保”资金专户。经过7月份的运行,目前三保账户安全平稳的保障了浮梁县三保资金的正常拨付。
11.通过存放银行采购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定期存放,实现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