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浮梁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努力推动促发展、惠民生、强改革、防风险等各项工作,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加强,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一是多方开源挖潜增收,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调查和分析,积极组织调度收入,强化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效率;紧盯政策导向,做实项目基本储备,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全年争取资金20.18亿元,全力保障了全县重点项目的实施;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守稳收支平衡。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等措施节流减支,全年非“三保”类经费预算安排全面压减20%;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切实筑牢风险防线。构建“五位一体”财会监督体系,严肃财经纪律,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工作要求,开展重点专项检查,切实保障资金安全。进一步细化监控规则,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财政资金监控,保障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严格“三保”预算执行,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全力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全年财政民生支出累计完成25.6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三保”累计支出13.5亿元。四是持续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现重点领域事前评估、财政重点监控、部门日常监控全覆盖。完成10个重点项目支出、10个部门整体支出、2个乡镇财政综合运行情况和1个政府出租出借收入财政绩效评价,涉及评价金额5.35亿元,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规范预算评审工作程序,完善对社会中介机构的考核办法,加强对评审中介机构的管理及规范第三方机构执业行为,全面提高预算评审工作效能,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全年完成政府投资项目评审项目36个,评审金额 68704.05万元,审定金额60414.03万元,审减金额8290.02万元,审减率12.07%,为政府节约财政资金约8300万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持续完善财政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坚持局党组工作会议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按程序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再予以执行;外聘法律顾问2名,参与行政投诉处理工作,对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指导,积极为财政重大行政决策“把脉问诊”,为依法理财、科学决策保驾护航。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审核、征求意见、集体审议到发布实施,均进行严格把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定期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或修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时效性。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备案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受县政府委托先后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了2024年度全县财政预决算及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等落实情况,并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四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自觉完善财政内控机制,强化财政廉政风险防控,健全财政系统内部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推动财政系统内部监控常态化管理。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县政务公开网设立财政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及时公开财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财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认真处理政府采购、会计监督领域的投诉举报,及时分析和整改财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社会监督,及时主动地向人大报告工作,及时研究处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1件,协办的建议和提案10件,代表满意率为100%。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力度,规范公开程序;依法做好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和答复工作,深入推进财政部门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的依据、流程和结果,不断提高部门工作透明度。
(五)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常态化,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二是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制定年度财政系统法治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各类法治专题讲座、培训活动3次,邀请法律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解读,提高了财政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利用财政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推送财政法治资讯和典型案例,营造了浓厚的财政法治文化氛围,增强了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结合财政工作职能,制定《浮梁县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股室的普法责任和普法内容,将普法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财政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提高了群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认同感。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尽管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财政执法人员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与新形势下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不够严谨等问题;二是法治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因业务工作专业性较强,一般以财政政策宣传和开展业务培训为主,法治宣传活动形式还不够多样;三是大监督参与度还有待提升。当下财政监督执法任务主要集中在监督管理股、采购监管股等少数股室,其他股室尤其是资金管理股室主动参与不多,导致在上级各类各项检查中“盲目挨打”的现象频现,亟待改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财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和执法技能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和业务骨干进行授课辅导,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法治宣传力度。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作为普法重点工作来抓,坚持普治并举、内外并重,结合财政服务,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加强协调联动,面向群众、企业宣传法治相关知识,为财政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精准高效的财政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三是强化财政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财政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025年,浮梁县财政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推动财政工作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完善财政法治体系,提升财政法治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