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编制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浮梁县政府门户网站(www.fuliang.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浮梁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浮梁县城开源路8号,邮编:333400,电话:0798-2626360,传真:0798-2626360电子邮箱:361061645@qq.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县政府推进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等有关运行机制建设中,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兼任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及时更新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必须对外公开的事项。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自律情况、人事管理、政务管理、财经管理、本局重大建设、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列为对内公开必需内容;二是建立每月汇报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每个股室(单位)按《条例》规定认真组织相关信息报送,在每月召开的局务会上,由局人秘股汇报上月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提出下月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对外信息统一由人秘股负责公开,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操作,重大信息按照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批准的程序公开。
(三)加强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集中学习制度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等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同时,局主要领导亲自在会议上强调信息公开重要性,特别是针对涉及民生、重大项目、重要内容做到必公开。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加强了对局各股室(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对未按要求及时公开的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加强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主动求教,认真完成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继续加大工作动态、专项经费公开力度。特别是以省厅部门预算公开检查为契机,参照省厅做法,细化和规范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7条,增长1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发展规划、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等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县政府门户网站;二是新闻媒介(电台和报社);三是宣传栏;四是乡村组张榜公示;五是发放宣传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8月15日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湖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财政税务学院申请公开2013-2017年债务信息。我局于8月27日按其口径进行了重新公开,并告知。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查阅政府信息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主动公开意识仍然不够强。各股室(单位)主动报送公开信息意识不强,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必公开信息有时还要办公室催报;
2.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还需提高,如对信息提炼水平不足,敏感度不高,就公开而公开。
3.公开渠道较少,公开信息的质量、数量和时效还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条例》。
2.认真执行好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奖惩措施,促使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单位日常重要工作内容;
3.加强与上级沟通联系,争取上级更多指导,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干部职工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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