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绩效报告
评价单位:浮梁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贫困人口情况。
近些年,浮梁县坚持思想向扶贫看齐,政策向扶贫倾斜,资金向扶贫聚集,项目向扶贫靠拢,力量向扶贫集中,使得全县贫困乡村基础设施改善,群众收入增加,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在精准扶贫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018年,浮梁县共有10个省级贫困村、52个市级贫困村,涉及17个乡镇。2018年精准识别之后,全县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281户,11262人。
2、财政扶贫资金投向范围。
2018年,全县共投入扶贫总资金6420.805万元,其中安排到省、市级贫困村资金3142万元(省级贫困村退出885万元、省级贫困村新农村建设600万元、市级贫困村新农村建设县级配套120万元、市级贫困村产业发展52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100万元、市级扶贫专项27万元、光伏项目855万元、国有贫困林场建设35万元),占全年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量的48.9%,直接用于贫困户资金1584.79万元(产业直补200万元、教育扶贫288万元、雨露计划106.5万元、安居工程630万元、健康扶贫360.29万元),占全年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量的24.7%。
(二)绩效评价概况
1、评价方法和范围
此次绩效评价采取重点评价方法,并结合一般项目资料详查,重点评价范围为浮梁县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所涉及的3个乡镇3个省定贫困村和6个市级贫困村,资金总规模 945万元。包括蛟潭镇石鼓村、西湖乡桃墅村、勒功乡查村3个省级贫困村所有的项目,蛟潭镇洛溪村、蛟潭镇光明村、蛟潭镇官中村勒功乡勒功村、勒功乡石溪村、西湖乡柘坪村6个市级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
浮梁县2019年现场调研贫困村扶贫资金分配表
村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蛟潭镇石鼓村 |
196 |
占扶贫资金总量的14.7% |
蛟潭镇洛溪村 |
10 | |
蛟潭镇官中村 |
10 | |
蛟潭镇光明村 |
10 | |
勒功乡查村 |
305 | |
勒功乡勒功村 |
10 | |
勒功乡石溪村 |
10 | |
西湖乡桃墅村 |
384 | |
西湖乡柘坪村 |
10 | |
合计 |
945 |
2、评价依据
(1)关于印发《浮梁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浮财扶号);
(2)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115号);
(3)反映本项目资金投入、拨付、监管、使用成效的相关资料;(4)评价工作组现场调研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二、资金投入、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使用情况
1、产业扶贫项目计划完成情况。
2018年我县实施了以“一亩茶、一亩果、一笼鸡并加入一个合作社”四个一为主的产业发展模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新发展“四个一”产业的,按照《浮梁县农业产业直补操作方案》的标准进行直接补贴。全县52市级贫困村均结合本地区特色和自然资源优势成立了相关产业的合作社,将贫困户全部吸纳进合作社统一带动,其他非贫困村由驻村挂点帮扶单位帮扶指导,集中发展产业项目。2018年,全县共完成种植马家柚80亩、油茶1132亩、茶叶2614.5亩、果树1142亩、其他产业1632.19亩;完成养猪57头、养鸡、鸭529羽、养牛34头,带动贫困户1589 户。
2、光伏项目计划完成情况。
全县共完成27个村点2697.44千瓦扶贫电站建设,其中:2017年完成18个村点1797.44千瓦,且全部并网发电,带动贫困户498户;2018年新建9个村点900千瓦光伏扶贫电站, 12月底已并网发电,带动贫困户260户。通过光伏项目建设,增加村集体和贫困户收入。
3、三个退出的省级贫困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
2018年投入到蛟潭石鼓、西湖桃墅、勒功查村三个预退出的省定贫困村整村退出项目114个885万元,安排三个村新农村建设省建点项目6个180万元,自建点5个50万元。在项目安排上,重点围绕“贫困村退出体系标准”,安排道路建设、安全饮水、安居工程、户居环境、卫生厕改造、环境整治、村级卫生所、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等建设项目。目前已全部实施完成并通过省级脱贫攻坚考核验收。
4、“产业+金融”计划完成情况。
在2017年完成第一批“产业+金融”扶贫贷9418万元的基础上,2018年新增完成第二批“产业+金融”扶贫贷13510万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123.9%,实现了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全覆盖。截至2019年8月底,实际发放贫困户保利分红资金2057万元(2017年4季度、2018年1-4季度、2019年一季度)。“产业+金融”政策的实施既解决了企业在生产发展中资金短缺困难,又为贫困户增加了收入。
5、小额扶贫信贷计划完成情况。
2018年,按照市办工作部署,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实施方案》,将全县4309户贫困户全部纳入评级授信调查范围。截至2018年12月底,乡镇共对3004户有产业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调查摸底,经金融部门调查核实,为2871户进行了评级授信,授信率66.2%,授信额7097.1万元,其中:A级542户,B级616户、C 级389户,D级1324户。2018年,共有92户贫困户申请小额贷资金361.75 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等增收产业项目。
6、“雨露计划”政策完成情况。
2018年,安排“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06.5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参加中、高职教育及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补助,其中:2018年度当年补助资金32.5万元, 补发2014-2017年补助资金74万元,覆盖贫困户231户。
(二)扶贫资金管理的主要做法。
1、建章立制,推动项目资金制度化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是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提高扶贫项目效益的前提。我县扶贫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和扶贫资金项目运行管理办法操作,先后制定印发了《浮梁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规范文本的通知》、《关于建立2018—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通知》、《浮梁县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办法》、《浮梁县产业扶贫运行机制》等,从工作流程、制度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2、专账专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加强财政扶贫资金支出审核,严格审核程序,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决算审计制、县乡报账制、直接支付制、质量保证金制,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运转、有效使用。
3、严把“四关”,推动扶贫项目顺利实施。一是严把项目申报关。所有扶贫项目先由村上报到乡镇,乡镇审核汇总行文上报到县扶贫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纳入扶贫项目库储备。二是严把项目规划关。做到因地制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规划,在项目选择上既考虑周期短、见效快,能解决当前经济困难的项目实施,同时也考虑为贫困群众提供长远发展、长期见效的稳定增收点,既为贫困人口部分个体“输血”,更多的是帮助大部分贫困人口增强“造血”功能。三是严把项目实施关。项目实施要签订施工合同,编制工程预算,落实专业施工队伍,项目责任单位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组织领导、政策措施的落实等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四是严把项目验收关。项目完工后,由乡镇组织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第一书记、村民代表及相关站所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县级验收。
4、落实“三项制度”,推动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一是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扶贫项目在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乡镇、村“政(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二是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制度。项目责任单位依规对资金项目进行日常督查,并积极配合审计、监察、财政以及上级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检查、巡查。三是实行公开招标与政府采购制度。结合省政府下达的《江西省脱贫攻坚绿色通道实施方案》(赣府发[2017]50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公开招标制度要求的扶贫项目按程序实行公开招标,对项目实施中的货物、服务等需要实行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执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2018年度项目计划目标
一是确保全县3个贫困村年内全部退出。具体指标:贫困发生率确保降至2%以下,村集体经济收入确保达到5万元以上,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基本完善;
二是确保467户,1439人贫困人口脱贫,具体指标:实现家庭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保障、义务教育保障、住房安全保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贫困村退出数量:2018年贫困村计划退出数量3 个行政村,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实际退出3 个;
2、贫困人口减少:2018年计划脱贫人数1400 人,截至2018年底,全县统计结果脱贫人数为1439人,任务完成率102.8%。
3、基础设施落实情况:2018年实施农田建设、村内道路、安全饮水、危房改造、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项目162 个,已全部完成了年度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建设并通过验收。
4、综合保障落实情况:现贫困户均已纳入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和住房保障体系,因病致贫的贫困户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后,看病费用报销率达到90%的适度要求。
(三)项目效益与满意度
1、项目的可持续分析:通过产业扶持,受益的贫困户得到实惠,激发内在生产积极性;另外推动了村庄的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最后有党和政府政策向农村、农民、农业倾斜,政府财政资金有力支持,项目得到了可持续发展。
2、群众满意度。在现场评价过程中,通过询问走访和调查问卷的形式,反映出贫困村中贫困户对项目的满意度达95%,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扶贫项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扶贫项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项目审批时间过长
财政扶贫资金项目一般是年初申报,逐级上报,但是由于过程较多,环节多,导致部分批复的项目错过了实施的最佳时节,难以按时实施,尤其是对季节性很强的种植产业项目影响会非常大。
扶贫项目后期维护不足
扶贫项目实施点多面广,未能合理考虑项目后期管理运行成本。例如部分涉及光伏产业的贫困村将光伏设施建在马路边,未做适当的保护措施,会影响设施的使用寿命,大大增加后期维护成本;针对安全用水,未能安排专人管理,贫困户使用自来水的源头仍然存在安全隐患,如石鼓村莲河组自来水水质很浑浊。
部分扶贫项目建设工程造价过高
对于贫困村扶贫项目的工程审计单位较为单一,基本上是我县的2-3个单位,存在工程造价过高现象,如:蛟潭镇石鼓村的洗衣码头做工过于粗糙简单、但价格不低;勒功乡查村洗衣码头雨棚很简单、但价格不低;勒功乡勒功村环保公厕价格过高10万元,由于是产业扶贫项目变更,验收单没有乡扶贫办人员签字;西湖乡桃墅村新建公厕2座包干价格9万元过高。
产业扶贫效果不明显
由于我县的生态环境的原因,我县有一些产业扶贫存在见效慢,不能在短期内产生效益的项目,比如:茶叶的生长期3~4年,产生效益要5年,在这五年内没有效益给贫困户不能带来收益,这势必给贫困户带来目前的困境;有些产业扶贫是村集体实施,由于没有专业技术人才,加上缺乏管理,导致很难有收益,比如:养鸡产业方面,从调查情况看,普遍亏本,蛟潭镇洛溪村年初1000只鸡,因鸡瘟和野兽侵害,至7月底仅剩下200—300只,且非专业人员饲养,经营管理不善,亏损是定局。蛟潭镇官中村产业扶贫项目,由于没有合适的产业发展,官中村变更了项目,改为机耕道维修和护坡,违背了产业扶贫的宗旨。
建议
1、建议扶贫部门缩短对项目审批下达的时限,确保项目当年申报、当年实施;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合作力度与组织协调。
注重扶贫项目的后期管理工作,形成可持续效益。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抓好光伏电站后期管护工作,可委托运维企业对全县范围内村级光伏电站进行统一管理;构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后期管理工作,提高受众群体的管理参与度,此外在水源污染区加强管理,提供饮水的安全保证。
对于不同区域、不同乡镇的扶贫项目聘请多家审计单位进行验收审计;同时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工作,对于扶贫成效不明显,难以界定的项目予以严格把关。
推动精准扶贫全面落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大落实精准扶贫力度;推动贫困户与一般农户的产业合作,利用一般农户的家庭基础、个人前瞻性、能力帮扶经济发展处于弱势的贫困户,共同发展。
附件:
浮梁县蛟潭镇石鼓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现场调研得分表
浮梁县勒功乡查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现场调研得分表
浮梁县西湖乡桃墅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现场调研得分表
浮梁县蛟潭镇洛溪村产业扶贫资金绩效现场调研得分表
浮梁县蛟潭镇光明村产业扶贫资金绩效现场调研得分表
浮梁县蛟潭镇官中村产业扶贫资金绩效现场调研得分表
浮梁县勒功乡石溪村产业扶贫资金绩效现场调研得分表
浮梁县勒功乡勒功村产业扶贫资金绩效现场调研得分表
浮梁县西湖乡柘萍村产业扶贫资金绩效现场调研得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