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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浮梁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 2023-07-13 来源: 浮梁县财政局 访问量:

2023年浮梁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收费单位预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备注
自然资源







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土地闲置费 5-10元/每平方米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 由税务部门征收


2、耕地开垦费 水田6.5万元/亩
旱地4万元/亩
旱改水4万元/亩
产能每亩每百公斤0.5万元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财税〔2014〕77号,景府办字[2020]31号


3、不动产登记费 住宅类80元/户、非住宅类550元/户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8]924号,赣计收费字[2002]553号,赣计收费字[2003]1021号
水  利






中央立项 浮梁县水利局 4、水资源费 2015.1月—8月工业取水:0.09元,生活取水0.06元,9月工业取水0.12元,生活取水0.08元 缴入地方国库 《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
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
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
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
赣发改收费字〔2013〕175号,赣水资源字〔2019
〕28号,



5、水土保持补偿费 1元/每平方米占地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 由税务部门征收
人防办






中央立项 浮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6、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300元/每平方米按5%的比例征收 缴入地方国库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1582号 由税务部门征收
法  院






中央立项 浮梁县人民法院 7、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缴入地方国库 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275号

备注:参照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我县涉企收费项目目录清单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现涉企收费项目共有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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