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长,近日,下达2021年中央医疗保障服务能力与提升资金15万元,此项资金属中央直达资金,用于支持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等方面,资金已分配。县财政与医保部门联合开展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