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浮梁县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9日在浮梁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吴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浮梁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了必须进行预算调整的事项,我们制定了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下面我向会议报告2022年县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变化情况
今年年初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8亿元,截至11月底完成6.3亿元,预计加回留抵退税后全年完成8.34亿元,与去年持平。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6.68亿元,预计全年完成约4.8亿元,调减1.88亿元,主要因素为增值税留抵退税截至11月底达0.96亿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债券收入、调入收入,减去体制上解支出、补助乡镇支出等,年初预算安排31.98亿元,调整后收入总计为35.71亿元,调增3.7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1.88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减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5.54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增1.33亿元、清理财政暂存款财政收回等调增2.73亿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转移性支出、结转下年使用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财政总支出年初预算为31.98亿元,调整后为35.71亿元,调增3.73亿元。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因上级补助增加而新增的支出和结转;二是清理财政暂付款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变化情况
年初确定的全县政府性基金中,土地出让收入预算26亿元,截至11月底,实际完成18亿元,预计全年完成31.4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等,年初预算安排38.9亿元。根据实际情况建议调整为49.2亿元,调增10.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调增5.4亿元;专项债收益调增1.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调增3.3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应调增10.3亿元,调整后为49.2亿元。主要变化情况有:一是政府性基金支出(含预计的上解等支出)调增9.6亿元;二是专项债券支出调增4.7亿元;三是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减4亿元,调整后为1.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变化情况
年初确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万元,调整后为27万元,调增6万元,主要变化因素为上级补助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资金比年初预算增加了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21万元,相应调增6万元,调整后为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保基金预算变化情况
年初确定的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4亿元,调增0.1亿元,调整后为2.5亿元,主要变化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减少0.05亿元;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增加0.16亿元。
年初确定的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亿元,调增0.2亿元,调整后为2.2亿元。主要变化因素有: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等新增支出0.2亿元;二是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增加支出0.014亿元。
年初确定的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0.39亿元,调整后的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0.27亿元。
五、政府债务变化情况
2022年省财政下达我县的债券为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亿元;专项债券4.7亿元。截至目前,我县总债务余额5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亿元,专项债务38.5亿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债务限额,2022年底我县总债务限额为54.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7亿元,专项债务39.8亿元。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以及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的影响,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能达到预期,减收较为明显。县财政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调整收支规模,坚持兜牢民生底线,统筹做好“三保”工作,全面落实“三保”任务,确保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我县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社会经济发展持续稳定。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等四套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全县财政运行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