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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3-07 来源: 浮梁县财政局 访问量:

浮梁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2年2月18日在浮梁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吴明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22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一年来,县财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总抓手,持续推动我县各项财政工作部署,统筹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兜牢民生底线。纵深推进财源建设,扎实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为全县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全年执行情况如下:

(一)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45660万元,比上年增长9.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3432万元,比上年增长0.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127万元,比上年下降8.5%(支出下降主要由于医保基金市级统筹,收支都不在县里反映,以及上年受疫情及特大洪灾影响,中央下达了一次性转移支付等。剔除以上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约8%)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体制性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余等,总收入合计为3563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结转下年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总支出合计为356328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97289万元,下降48%;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80535万元,下降62.8%。基金收入加上基金转移支付补助、新增专项债券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等,总收入合计为320501万元,基金支出加上解支出、债券还本、调出支出等,总支出合计207186万元,结余11331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社保基金收入完成21825万元,下降77.9%(剔除上级统筹基金,同口径增长22.2%);社保基金支出19610万元,下降85.2%(剔除上级统筹基金,同口径增长21.5%);社保基金收入和支出相抵,当年结余2215万元。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县本级完成财政总收入90301万元,比上年增长25.8%,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325万元,比上年增长14.3%。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050万元,比上年下降12.3%,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19073万元,国防295万元,公共安全17311万元,教育48365万元,科学技术147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47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825万元,卫生健康17222万元,节能环保7199万元,城乡社区24786万元,农林水34881万元,交通运输1206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245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17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2801万元,住房保障442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6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845万元,其他支出122万元,债务付息及债务发行费用3368万元。

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体制性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余和乡镇上解等,总收入合计为3211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补助乡镇支出、结转下年使用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总支出合计为321190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97289万元,下降4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767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94万元,其他各项政府性基金收入5128万元。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65462万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1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386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4862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20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41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939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5万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6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783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3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支出8320万元。

县本级基金收入加上基金转移支付补助、新增专项债券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等,总收入合计为320457万元,基金支出加上解支出、债券还本支出、补助乡镇支出、调出支出等,总支出合计207824万元,结余11263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县本级社保基金收入完成21825万元,下降77.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4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403万元。

社保基金支出19610万元,下降85.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8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717万元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2021年开始不再反映该基金数据。

社保基金收入和支出相抵,当年结余2215万元。

以上为全县预算和县级预算2021年执行数,在年度决算编成后以及与市财政结算后还将会发生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一年来,全县各级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认真落实县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议要求,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财政资金效益不断提高,财政改革事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一)统筹组织收入,促财政收入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全县财政收入目标,县财政落实各项招商引资政策,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定期开展收入调度,切实抓好工程项目、建筑和房地产业税收征管,防止税收转移流失。2021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4.6亿元,增长9.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3亿元,增长0.7%。税收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91.1%,收入质量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二)强化资金保障,为疫情防控提供财力支撑

一年来,面对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县财政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安排部署,做好本级财政配套相关资金安排。一是根据各单位疫情防控需求,科学分析,合理预测所需资金;二是协调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及相关部门单位,全面开放支付绿色通道,确保应急专项资金畅通无阻,为疫情防控持久战提供财力支撑。

(三)狠抓政策落实,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及经济下行压力导致的消费增速减缓、有效投资增长乏力局面,县财政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战略,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县域企业创新创造,为“四区”建设增力提效。积极落实招商引资、总部经济政策;坚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4.1亿元;积极争取政府债券,新增资金12.6亿元;继续推进“惠农信贷通”政策累计,放贷金额9.7亿元、受益农户1318户;继续推进“财园信贷通”政策,全年累计在贷金额1.3亿元;大力支持创业就业,全年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483万元,为促进浮梁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四)深化预算改革,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启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全面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现代化水平,县财政积极响应省厅要求,稳步跟进上线进程,于9月23日成功上线。二是开展零基预算工作。为打破部门支出固化僵化、预算安排只增不减的格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县财政总结试点单位城管局零基预算经验,在全县全面开展零基预算工作。严把财政支出关口,以收定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三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意识,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促进绩效工作有序开展。

(五)积极扩大内需,着力构建发展新格局

从供给端到需求端,从消费期望到消费能力,全面扩大内需,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一是借助专项债券以及县域重点工程的投资拉动效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二是提高社保县级保障能力,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三是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完善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公共支出分配比例。

(六)助力“三农”建设,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继续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县本级财政投入保持总体稳定。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稻谷补贴和种粮一次性补贴等惠农补贴项目17项,通过惠民惠农振兴投入保障机制,县本级财2.32亿元。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通过规定程序,全县共审核批复财政奖补项目127个,下达财政奖补资金648万元。安排资金537万元为低保、五保等贫困群众购买大病补充保险,安排资金24.1万元为困难群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安排171万元为三类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安排资金35万元购买防返贫保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

(七)优化支出结构,为改善民生夯实财力基础

认真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压实资金分配、监管责任,全年收到上级直达资金(含参照直达资金)4.63亿元,完成支付4.62亿元,支出进度99.7%,确保了资金迅速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民生,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重点保持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不减和保障民生事务的力度不减,继续统筹资金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

(八)加强财政监管,为资金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财政监管体系。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解决了纸质票据对账难等问题,有利于加强财务规范和内部监管;强化财政投资预算评审工作,完成预算评审60项,送审金额55996万元,审定金额51251万元,审减率9.9%;健全政府采购监管机制,优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继续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建设并完善“政采贷”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资金不足以及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坚决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制定《浮梁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我县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管理及账务处理的通知》。切实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二、2022年全县和县本级总预算草案

2022年我县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县党代会要求。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财随政走,政令财行”的行动方针,以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新平先行区建设为抓手,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为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提供有力资金保障,确保2022年财政工作为全面打造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试验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创新区、城乡融合发展样板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增力提效,为奋力开创新时代浮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贡献财政力量。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我们编制了2022年全县总预算草案

(一)2022年全县总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约88000万元,增长5.5%。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减去体制上解支出等,测算全县财力约为352200万元,本次安排全县财政支出预算为3522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全县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75765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21.5%;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75765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2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4009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4.8%;社保基金支出安排20121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6.6%;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3888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全县收支预算由县代编,待县、乡(镇)人大会议批准同级预算后,再汇编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2022年县本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6800万元,增长7.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部分均由本级负担,乡镇总体与上年持平,从而进一步夯实乡镇财力基础,促进乡镇高质量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减去体制上解支出、补助乡镇支出等,测算县本级财力约为319841万元,本次安排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转移性支出等,测算财政总支出预算为3198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县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75765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21.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6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6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5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4255万元。

根据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情况和有关规定,2022年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75765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21.5%,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00688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9877万元,其他支出2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资金55000万元。

2022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县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009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4.8%,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2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720万元。

社保基金预算支出20121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6.6%,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1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944万元。

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3888万元。

三、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之年,也是浮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试验区建设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县财政将深刻认识“时”与“势”,辩证看待“危”与“机”,不断提升财政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努力在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更大作为。

(一)全力以赴保收入,做大做强财政蛋糕

面对宏观经济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县财政严格按照省、市收入预期目标,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政政策,合理确定财政收入目标。以“四区”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支持,扩大财源。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的发展战略,助力开创新时代浮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

(二)促进经济稳定,适当前置财政举措

继续借助专项债券以及县域重点工程的投资拉动效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一是促进就业带动消费。通过减税政策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鼓励自主创业,同时加大对相关人员的社会保障力度。二是发展科技改善生产。以中科泛半导体产业园为核心园区,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三是因地制宜主动改革。重点扶持城乡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城乡居民共同富裕。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充分发掘县乡消费潜力。

(三)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一是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优先将“三保”的底线兜牢兜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将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的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同时压减非刚性非必需支出,硬化预算管理,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二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促进三大产业深度融合,盘活农村农业资产。落实各项财政惠农补贴政策,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三是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提高社保县级保障能力,优化公共支出分配比例,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围绕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浮梁生态文明建设。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完善预算管理体系,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将预算细化到各部门,在充分保障各部门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将绩效管理工作前置,与预算编制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流转率,推进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科学化。配合县人大完善预算监督审查系统,接受人大全过程监督,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

(五)深化财政改革,全面提升治理效能

深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加快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以“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为依托,构建制度规范透明、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决算等环节与绩效目标管理、跟踪监控、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有机统一,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全面推行零基预算改革。以实施零基预算管理为契机,在挖掘潜力、规范  管理、提高效率、释放活力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

(六)突出队伍建设,推进财政事业发展

提高财政现代化水平。依靠信息化手段加强财政管理,实现财政信息互联互通、互享互用,推进财政现代化进程。创新财政学习方式。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在财政系统开展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激发队伍工作热情,增强队伍干事活力。加强财政党性历练。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过硬作风、过硬本领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持续稳定改善民生。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报告中有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总收入

财政总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缴入中央金库的国内消费税和国内增值税、纳入中央与地方分享范围并缴入中央金库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但不包括关税以及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以及未纳入中央与地方分享范围的铁路运输、国有邮政、银行、石油、石化企业所得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或者国有资产、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取得的除税收、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资金。

四、基金收入

基金收入即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举办社会保险事业而筹集的,用于支付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所享受的保险金和津贴的资金。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分得的利润;国有资产转让收入;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收入。

八、“六稳”“六保”

“六稳”是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六保”是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财政支出是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的财政资金的支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政府对集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的基金。

十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历时两年建设,我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于9月底正式上线,覆盖全省144个行政区划、3万多个预算单位。将改变传统预算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按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的原则,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等各个业务环节按一个整体进行整合规范,建设贯通各级政府的财政“云平台”,实现业务流程、技术标准、操作平台的“三个统一”。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

十四、零基预算

零基预算是指新预算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指标的确定,不考虑以前年度的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只以新预算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力可能为依据,重新评估各项收支的必要性及其所需金额的一种预算形式。因预算编制以零为基点,所以称为零基预算。

零基预算改革的目标是:打破部门支出固化僵化、预算安排只增不减的格局,探索形成基本支出标准化、项目支出绩效化的预算编制模式,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清理存量资金、健全项目库管理、实行综合预算管理、严格安排支出预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

十五、预算收支平衡

预算收支平衡是指在一个预算年度里,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在总量上基本相等、结构上合理协调。保持预算收支平衡,严格控制财政赤字是保证国民经济供求总量平衡的内在要求,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协调、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各级预算都应当保持收支平衡。

十六、结余和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滚存结余是指当年结余加上历年结余的总和。结转下年支出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各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十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是指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补助收入。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主要目的是实现不同级政府间财政收支的纵向平衡或同一级政府间的横向平衡。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均衡地区之间的财力差距,不指定资金具体用途,由接受转移支付的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十八、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是指中央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收入,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收入。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十九、体制性转移支付

指在历次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中央、省级财政给予部分财力困难区县的各项体制补助,以及用于弥补因出台重大政策导致区县政府减收增支而形成的财力缺口。

二十、财力性转移支付

财力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衡化,由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补助性支出。

二十一、隐性债务化解方案

一般通过安排当年的财政资金,包括预算资金、超收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来直接偿债;对于财政资金紧张的地方,考虑通过出让政府股权以及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偿还,或者利用隐性债务对应的项目结转资金、经营收入偿还;一些具有稳定现金流的隐性债务可以考虑合规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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