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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访谈】《浮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5-08-26 来源: 浮梁县王港乡 访问量:

       《浮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专家在线访谈

什么是农村土地?

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经营制度?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什么是承包方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土地承包期限?

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70年。承包期满后再延长30年。我县目前正在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

土地承包的权益保护?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承包期内发包方是否可以收回承包地?

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具体流程?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访谈单位:

浮梁县农业农村局

访谈嘉宾:

俞长林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旭升 县农业农村局七级职员

联系电话:0798-2626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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