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部署要求,接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整治成果,打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升级版,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镇,根据《江西省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工作方案》、《景德镇市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工作方案》。为增强该方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公众权益,现征求广大居民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填入《反馈意见表》。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2月25日。
二、联系方式:0798-2721106。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1412408871@qq.com)
邮寄:(浮梁县三龙镇人民政府,邮编333414)、政府网意见征集栏目在线留言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附件:1、《三龙镇美丽乡镇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附件1
三龙镇美丽乡镇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部署要求,接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整治成果,打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升级版,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镇,根据《江西省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工作方案》、《景德镇市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乡镇建设。通过五年的努力,全面改善乡镇环境,提高乡镇服务农民的功能,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功能设施滞后、特色缺失、管理薄弱等问题,让镇村成为人们向往的宜居幸福家园,努力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精品乡镇,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助推乡村振兴和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贴近群众生产生活,避免大拆大建。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防止政府大包大揽。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行政村不同的自然、社会、经济、人文等条件,按照基础类、提升类、示范类3个类型合理确定不同类型行政村建设目标任务,立足实际,把准问题,对症下药,补齐功能设施的短板,突出村居特色,不搞千村一面。
——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形象工程和超标准、超规模建设。通过拆、改、整做到村容村貌整洁有序,干净卫生。全力保障全镇市政和公共服务等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有条件的行政村不断完善功能、提升品质、彰显特色。
——持续推进,标本兼治。既要抓住当前主要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短期见效,更要坚持建管用并重,加强源头管控,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体系,力求常态长效。
三、工作任务
以行政村为对象,以镇政府驻地为重点,兼顾周边村庄,将不在城区的工矿区纳入全镇建设发展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实施以“一深化三提升”为主要内容的美丽乡镇建设行动,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村居功能与品质“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创特色”。到2023年,全镇所有脏、乱、差的现象基本解决,干净整洁有序,服务功能持续增强、村容村面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居民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
四、职能职责
1.道路交通设施。全镇推进路网建设,完善路网体系,打通“断头路”,提高道路通达性。强化管养维护,修补破损路,提高路面完好率。全镇主干道应铺设沥青,提高人行道透水铺装和道路绿化水平,将无障碍设施、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道路建设系统。“新建一批、改造一批、路划一批、开放一批”公共停车场,基础类乡镇应基本满足停车需求,停车管理规范,至少一个停车场建有充电桩。【责任单位:城管中队、村建办、交管站、三龙派出所、应急所、各村(居)委会等部门】
2.便民服务设施。建设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包含集中办事窗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功能,做到乡村和城镇居民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因地制宜建设邻里中心,集合医疗、养老、文化、健身、邮政、零售、餐饮、维修等各项服务功能。【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民政办、社保所、城管中队、国土所、各村(居)委会等部门】
3.医疗卫生设施。医院建设规模、标准符合《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按照镇域人口总数合理计算床位和建设规模,同时配备防保站或公共卫生科等设施,努力实现“小病不出乡镇”。示范类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业推荐标准水平。【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卫健办】
4.教育设施。普及学前教育,确保镇村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适当考虑周边村庄就近入园。要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的设施建设,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建设规模、标准达到省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因地制宜推进职业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中小学校】
5.养老设施。面向镇区及周边乡村,提供多元化养老服务,基础类和建有一所设施设备较为完善的养老院。【责任单位:民政办、国土所、各村(居)委会、部门】
6.文体设施。鼓励利用街头绿地、闲置建筑进行改造利用建设文体设施。有一个综合文化站,推进数字化建设,融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党员活动、教育培训、文化艺术培训、科普讲座等功能;至少要建有一个室外公共标准灯光篮球场。建设健身广场,配备篮球架、足球门、乒乓球台、羽毛球网柱、室外健身路径等器材,并可结合中小学校或单独建设足球场。【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中小学校共同牵头指导,文化站、国土所等部门】
7.旅游设施。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发展精品民宿、农家乐等,健全旅游标识设施。【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国土所等部门】
8.农村生产服务设施。合理设置农村生产物资供应网点、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农机专业合作网点和快递网点等。有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和技术指导配套服务设施;有农业机械销售和维修点。【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农技站,新村办等部门】
9.绿化照明设施。全镇应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大力实施植树增绿、见缝插绿、拆违补绿、拆墙透绿行动,多植乔木和乡土、彩色树种,做好庭院绿化、公园绿化,道路绿化;合理配备路灯设施,实现照明达标。要通过系统设计,把各类自然、人文、生态、农业景观等资源“串点成线”,形成集“绿化、文化、活化、美化”一体的休闲观光绿道,进行必要的美化亮化。【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城管中队、林工站、文化站等部门】
10.防灾减灾设施。根据本区域主要灾害风险隐患和国家、省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实施各类灾害工程防御措施;合理设置应急避灾场所、通道和物资储备站点。要综合运用生态技术,增强雨洪管理能力;要建有乡镇灾害事故预警信息传播系统。根据国家标准和省有关要求规划消防救援队站建设用地,设置消防救援队站,配备基本消防通信设备和消防装备设施,合理设置取水点、消火栓、消防宣传阵地等。【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应急所、镇消防救援中队、水管站、国土所、村建办等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镇直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开展专项行动,形成工作合力。镇政府定期研究本地区美丽乡镇建设工作,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出台实施方案,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制定差别化目标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推进。
(二)落实经费保障。镇政府是乡镇建设发展经费的筹措主体,要建立以镇为主、省市县奖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市级每年对当年参与全省美丽乡镇建设的乡镇进行考核;镇级政府对所在考核类型中排名靠前的进行表扬。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将符合本系统项目资金支持方向的村(居)委会补短板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各村(居)委会要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更多向美丽乡镇建设工作倾斜,可通过符合法律法规的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用于补短板、惠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创新乡镇建设发展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三)用足土地政策。县政府将加大乡镇项目用地支持力度,各乡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予以安排。支持有条件的乡镇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减挂钩指标在保障拆旧地块农民安置用地的基础上,应主要用于镇村联动、新农村建设等。乡镇现有的存量划拨用地,符合规划和相关规定的,依法经县政府批准,可转为经营性用地。
(四)强化督查指导。建立健全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镇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不定期督查和中期评估。考核结果纳入镇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美丽乡镇建设行动的服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建立镇领导对口联系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五)加强宣传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融媒体等多种载体,积极开展美丽乡镇建设行动宣传,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学习,不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和管理水平。
附件2 反馈意见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文件名称 |
三龙镇美丽乡镇建设方案 (征求意见稿) |
修改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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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法律政策依据及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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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