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龙镇政府广告宣传品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三龙镇政府广告宣传品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内部控制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三龙镇政府机关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广告宣传用品采购活动。
(三)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确保采购过程透明,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机会均等,选择结果公正合理。
3.制衡性原则
在采购的预算编制、采购执行、验收、付款等环节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4.效益性原则
在满足政府职能需求的前提下,追求采购成本的合理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一)广告宣传品采购领导小组
1.负责对全镇广告宣传品采购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2.审议广告宣传品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采购方式等事项。
3.广告宣传品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见下:
组 长:段美华(人大主席)
成 员:邹杨军(党政办公室主任)
程 雯(宣传干事)
汪夏宇(党政办公室采购人员)
采购需求部门分管领导
采购需求部门负责人
(二)财政部门
1.负责编制广告宣传品采购预算草案,并汇总。
2.审核各部门的采购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合规性。
3.监督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情况。
(三)采购部门(各需求部门)
1.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广告宣传品制作采购需求。
2.参与编制广告宣传品采购预算。
3.配合采购实施部门进行采购活动,包括提供采购需求清单等
(四)验收部门
1.由采购领导小组的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
2.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填写完善验收单。
三、广告宣传品采购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
1.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职能需求和实际工作情况,在预算年度开始前,向财政部门申报广告宣传品采购项目预算。
2.申报内容应包括广告宣传品的数量、规格、预算金额、资金来源、制作用途等详细信息。
3.财政部门对各部门申报的预算进行汇总、审核和平衡,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二)预算调整
1.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采购预算的,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说明调整原因、调整金额、调整后的采购内容等情况。
3.经广告宣传品采购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调整操作。
四、采购执行管理
1.询价确定。采购单位每年年初对有意向的供应商进行1—2次集体询价,经镇党委会研究选定不少于2家广告宣传服务供应商。询价后确定的价格需与市场行情大体保持一致。
2.提出需求。各需求部门提起采购请求,按三龙镇广告宣传品采购内控制度履行报批程序后,填写三龙镇广告宣传品制作申请表(见附件),报送采购领导小组审议。
3.集体把关。需求部门将采购需求提交采购领导小组讨论审定,由采购领导小组给予结论。
4.专人负责。由采购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联系已选定的广告宣传服务供应商,并收集供应商报价。
5.统一派单。采购小组对报价进行比对,通过集体研究确定服务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6.履约验收。验收小组需在现场进行履约验收,对项目工程量、质量负责。验收单据(见附件)经验收小组成员及服务供应商双方签字后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归档。
7.资金拨付。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对报销原始凭证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审核无误后,按财务审批制度执行合同款项支付程序。
五、监督与检查
(一)内部监督
1.财政部门定期对各部门的广告宣传品采购活动进行内部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采购预算执行情况、采购程序合规性、合同履行情况等。
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二)外部监督
1.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的监督检查。
2.对外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积极配合整改,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有序进行。
六、附则
(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