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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龙镇政府广告宣传品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发布时间: 2025-05-08 来源: 浮梁县三龙镇 访问量:

三龙镇政府广告宣传品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三龙镇政府广告宣传品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内部控制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三龙镇政府机关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广告宣传用品采购活动。

(三)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确保采购过程透明,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机会均等,选择结果公正合理。

3.制衡性原则

在采购的预算编制、采购执行、验收、付款等环节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4.效益性原则

在满足政府职能需求的前提下,追求采购成本的合理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一)广告宣传品采购领导小组

1.负责对全镇广告宣传品采购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2.审议广告宣传品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采购方式等事项。

3.广告宣传品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见下:

长:段美华(人大主席)

员:邹杨军(党政办公室主任)

雯(宣传干事)

        汪夏宇(党政办公室采购人员)

        采购需求部门分管领导

        采购需求部门负责人

(二)财政部门

1.负责编制广告宣传品采购预算草案,并汇总。

2.审核各部门的采购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合规性。

3.监督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情况。

(三)采购部门(各需求部门)

1.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广告宣传品制作采购需求。

2.参与编制广告宣传品采购预算。

3.配合采购实施部门进行采购活动,包括提供采购需求清单等

(四)验收部门

1.由采购领导小组的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

2.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填写完善验收单。

三、广告宣传品采购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

1.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职能需求和实际工作情况,在预算年度开始前,向财政部门申报广告宣传品采购项目预算。

2.申报内容应包括广告宣传品的数量、规格、预算金额、资金来源、制作用途等详细信息。

3.财政部门对各部门申报的预算进行汇总、审核和平衡,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二)预算调整

1.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采购预算的,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说明调整原因、调整金额、调整后的采购内容等情况。

3.经广告宣传品采购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调整操作。

四、采购执行管理

1.询价确定。采购单位每年年初对有意向的供应商进行1—2次集体询价,经镇党委会研究选定不少于2家广告宣传服务供应商。询价后确定的价格需与市场行情大体保持一致。

2.提出需求。各需求部门提起采购请求,按三龙镇广告宣传品采购内控制度履行报批程序后,填写三龙镇广告宣传品制作申请表(见附件),报送采购领导小组审议。

3.集体把关。需求部门将采购需求提交采购领导小组讨论审定,由采购领导小组给予结论。

4.专人负责。由采购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联系已选定的广告宣传服务供应商,并收集供应商报价。

5.统一派单。采购小组对报价进行比对,通过集体研究确定服务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6.履约验收。验收小组需在现场进行履约验收,对项目工程量、质量负责。验收单据(见附件)经验收小组成员及服务供应商双方签字后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归档。

7.资金拨付。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对报销原始凭证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审核无误后,按财务审批制度执行合同款项支付程序。

五、监督与检查

(一)内部监督

1.财政部门定期对各部门的广告宣传品采购活动进行内部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采购预算执行情况、采购程序合规性、合同履行情况等。

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二)外部监督

1.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的监督检查。

2.对外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积极配合整改,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有序进行。

六、附则

(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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