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属各村(居)、各部门: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我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国务院、省、市、县相关会议和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示以及国务院、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安排部署及相关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领导组织机构
三龙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镇疫情防控工作。
指挥长: 黄城坚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 段美华 镇人大主席
陈潇原 镇党委副书记
张春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汪玮华 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刘勇胜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王崇发 镇党委委员
王文辉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周秋萍 镇人大副主席
林 峰 副镇长
蔡其巍 副镇长
李兰君 副镇长
王学农 司法所长
成 员: 邹杨军 镇党政办主任
方玉敏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黄 亮 镇应急办主任
王丽萍 镇卫键办主任
余乐定 镇工办主任
程 斌 镇卫生院院长
胡选中 镇中学校长
方天阳 镇中心学校校长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本镇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作出处置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指挥部下设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排查处置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工作督导组等若干小组。
(一)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兰君
办公室副主任:王丽萍
成 员:镇卫键办全体人员
职 责: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报告工作,传达部署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收集汇总各疫情排查报告组的调查信息,统筹协调上级部门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
(二)疫情排查处置组
1.村级排查处置组
组 长:各村挂点领导
副组长: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成 员:按网格式管理名单(详见附件)
职 责:负责本辖区内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流动人员、重点地区返乡人员的摸排及管控工作,新冠肺炎防疫知识的宣传、群众思想工作的引导及突发事件的处置和上报工作。
2.重点场所排查处置一组
组 长:刘勇胜
副组长:王学农
成 员:派出所公安干警及镇综治办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全镇宾馆住宿、台球室等娱乐场所的管控工作,督促宾馆履行防疫职责,对宾馆外来人员的住宿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报送,做好全镇宾馆、台球室等娱乐场所新冠肺炎防疫知识的宣传、群众思想工作的引导及突发事件的处置和上报工作。
3.重点场所排查处置二组
组 长:蔡其巍
副组长:黄 亮
成 员:应急所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全镇大型商超、药店等重点的管控工作,督促其履行防疫职责,对购买药品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报送,并做好新冠肺炎防疫知识的宣传、群众思想工作的引导及突发事件的处置和上报工作。
4.工业企业排查处置组
副组长:余乐定
成 员:工业办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协调镇域内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及乐华农贸市场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其履行防疫职责,并做好新冠肺炎防疫知识的宣传、群众思想工作的引导及突发事件的处置和上报工作。
(三)疫情防控组:
组 长:程 斌
副组长:冯甜
成 员:卫生院全体职工
职责:负责重点监控人员的体温测量及登记、重点防控区域的消毒,提供必需的医疗保障,做好和上级卫生部门的衔接工作。
(四)督导组:
组 长:张春华
副组长:董至颖
成 员:镇纪委工作人员
职责:对各村及各工作小组开展的工作进行督查督导,对开展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的按照相应的党纪党规予以严肃处理。
(五)宣传组:
组 长:王崇发
副组长:陈石宝
成 员:党政办宣传组
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舆情正面引导、宣传资料及标语的编制、收集抗击疫情期间的正面典型并加强宣传报道。
(六)后勤保障组:
组 长:段美华
副组长:邹杨军
成 员:党政办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疫情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文件起草、会务安排、收发文件和上传下达工作。
(七)维稳组:
成 员:派出所公安干警及镇社会治理办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处置疫情防控期间,不听劝导、寻衅滋事、聚众赌博、危言耸听、散布谣言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常态化防控措施
目前,我镇处于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必须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各村(居)要及时优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根据对疫情强度和严重程度预测、防控工作需求等综合研判,提出能力建设目标、需求和工作路径,落实“四早”措施。
(一)强化监测预警
1.主动开展监测。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做好疫情报告、2小时内网络直报。镇社会事务办、卫生院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强化出入境人员健康监测,在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开展体温监测;在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开展发热、咳嗽等症状监测;在药店开展退烧、止咳等药品销售情况变化监测。
2.及时预警响应。及时汇总分析人群监测、物品监测、环境监测等信息,综合研判疫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按规定发布疫情信息,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增强公众信心。做好舆情导控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对首例报告的人员和机构给予鼓励,对缓报、漏报、瞒报的严肃处理。
(二)加强入境和中高风险人群管控
1.加强入境人员管控。一是确保来我镇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进行过两次核酸检测;二是确保“四类人员”一律按防控规定追踪到位并就地分类处置,其他人员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一律纳入村级网格化管理;三是确保不因输入性病例导致二代传播,杜绝三代传播和社区传播,坚决防范和化解境外输入性疫情扩散和蔓延的风险。
2.加强中高风险区域来浮重点人群排查。一是对外地通报的来三龙、在三龙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管控;二是对外省通报的中高风险区域的来三龙人群,各工作小组认真开展排查,采取及时管控措施;三是对以上人员进行组织集中至浮梁县指定地点隔离医学观察,同时在隔离处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3.规范人员有序流动。对低风险地区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入境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在健康码互认、核酸检测结果互认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分类有序流动或隔离观察政策,杜绝不合理的人员流动限制措施。
(三)落实精准化疫情防控措施
1.及时发现
(1)镇应急办要加强进口冻鲜产品、肉制品、肉类加工厂等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推动各商家建立产品购销溯源台账,督促农贸市场开展环境整治和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会同有关部门对农贸市场、超市等环境,以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监测,督促经营者定期去县城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各村(居)细化至小组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及时掌握居住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近期外出旅行情况;按要求对相关人员规范开展排查追踪、健康监测、随访管理等工作。
(3)学校、托幼机构要建立学生健康监测制度,每日收集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学生健康状况,每天开展晨午检,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教育行政部门和镇政府报告。
(4)企业、建筑工地等人群密集场所体温监测,对于发热人员,由专人送到留观室隔离观察,并由专车转运至县城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和救治。
(5)继续坚持“把严关口、织密闭环”的原则,严格落实入境管理闭环、隔离管控闭环、检测检疫闭环、转运转送闭环、医疗救治闭环等“五个闭环”,做到环环相扣、处处严密,严防境外输入性风险。
(6)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应做好机构内特殊人群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由专车转运至县城医疗机构。
2.快速处置
(1)接到可疑疫情报告后,配合县疾控机构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精准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尽快查找到所有密切接触者(包括一般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确保单人单间隔离。根据疫情研判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对次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不适合集中隔离的人员,在村(居)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
(2)出现确诊病例,立即上报县相关部门,进行科学精准研判,并依据病例的工作、生活、出行轨迹,分层划定管控区域,设定分类管控措施。
(3)在病毒核酸检测的基础上,标本送省进行病毒全基因测序,为查明感染来源、感染途径和传播范围提供依据。
(4)派出所、卫生院、应急所等部门要及时联络县通信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查清感染者近14天内活动轨迹,为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提供帮助,不漏一人。
(5)对新冠肺炎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村(居)范围内的所有人员进行重点排查,配合送到县城医疗机构开展病毒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排查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筛查和诊断。
(6)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对确定区域内的医疗机构、有传播风险的场所、单位和社区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急所等部门对监测区域内的各类药店退烧、止咳、抗病毒等药品销售情况进行监测和实名登记,如购药人员有发热、咳嗽和乏力等症状,应引导其前往县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7)对新冠肺炎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可能的污染场所做好全面终未消毒和随时消毒。
3.精准管控
发现疫情后,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时将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波及范围等情况,上报上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由上级确定风险等级。划定风险区域后要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低风险地区:连续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地区。
中风险地区:连续14天内发生不超过10例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1起聚集性疫情(指14天内在学校、居民小区、工厂、自然村、医疗机构等小范围内发现5例及以上病例)的地区。
高风险地区:连续14天内出现10例及以上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发生2起及以上的聚集性疫情的地区。
4.保障民生
(1)各村(居)要切实做好集中隔离场所、居家隔离场所等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居民必需生活品供应。
(2)派出所、应急所等部门要打击哄抬物价、制售假冒医疗防护产品、造谣生事等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序运行,确保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的正常运转。
(3)卫生院要统筹做好群众日常医疗服务,加强院感防控、发热门诊管理,实现人员转运闭环管理,严格入院患者管理和陪护制度,完善诊疗流程,确保院内“零感染”。
四、应急准备
当前,全球疫情蔓延,预计严重流行态势将持续时间较长,境外输入风险难以避免;境内始终存在快速传播风险;对病毒来源、致病机理、传播途径、流行规律等方面认识有限,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我镇新冠肺炎本地疫情虽已基本阻断,但季节性、春节将至及流动人口增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杂性和防控难度加大;群众放松心态,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多,部分人员出现厌战情绪、麻痹思想,为疫情防控带来更多的潜在风险。
(一)保持战备化指挥体系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导下,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全面领导、组织全镇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各村(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始终保持战备化的指挥体系,常态化运转,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启动,高效处置。
(二)强化应急能力准备
1.医疗物资准备。镇卫健办、卫生院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医疗物资实物和产能储备,建立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做到全镇统一调配、统一调度,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县启用的定点医院、普通医院隔离病区、隔离点、特殊场所等隔离病房单元数据,研究确定物资储备清单,建立疫情防控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保供制度,做好医用防护用品、药品、消杀产品等的储备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物资储备要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确保疫情再次发生时物资储备充足、供应渠道顺畅。
2.消杀队伍准备。卫生院按不少于6人规模,组建消杀技术指导队伍和专业消杀队伍,负责指导各村(居)开展消杀工作和重点场所消毒处置。每村(居)按照1-2人标准,组建消杀队伍做好外环境消毒杀虫工作,也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组织社会机构做好消杀工作。
3.医护人员力量准备。卫生院要对本院医疗力量进行整合,特别是呼吸、感染、护理、心理等重点科室,加强医疗机构统筹调配,保障临床一线医疗力量充足。
4.核酸检测准备。各村(居)要配备车辆,将有需要人员送往县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五、应急处置措施
(一)局部出现输入性散发病例防控应急处置措施。
以疫情发生的村(居)处置为主,实施积极防御策略,精准控制和扑灭疫情,阻断病毒传播。除高风险地区外,保持正常生产生活。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基础上,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加强对疫情形势的分析研判。根据获取的国内、省内、市内、县内的疫情信息,依据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及时开展风险评估,研判疫情形势及危害,调整应急响应策略和措施强度。
2.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协调各部门依职责加强老、孤、病、残、孕、无固定收入等脆弱人群防护,做好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防控。
3.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向公众发布疫情信息,继续向全社会提倡手卫生、戴口罩、咳嗽礼仪,减少非必要聚集活动,保持一定的人际安全距离。
(二)中风险地区防控应急处置措施。
1.防控区城划定。将病例发生地所在的村(居)及与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地方划定为中风险地区的防控区域。当发生散发病例时,将病例所在的自然村(组)划定为疫点;当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将病例所在的自然村(组)或与其周边相邻较近的自然村(组)划定为疫区。
2.人员流动管理。疫区(点)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组织落实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保障、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工作。中风险村(居)人员减少外出和聚集。有疫情的村(居)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扫码或健康证明通行的要求,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外来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
3.学校和托动机构管理。有疫情发生的学校、托幼机构,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程度、学校规模等采取学校停课、校区院系停课等紧急措施。其他学校、托幼机构,允许上课,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做好教职员工和上课学生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4.企事业单位管理。有疫情发生单位停工停产,落实防控措施经评估后方可复工复产;可能被污染的单位采取送县里扩大核酸检测、终末消毒等措施后可不停工停产。防控区域内单位实行封闭管理,减少人员进出,鼓励远程、居家等弹性办公,鼓励错峰上下班;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后,及时采取停工停产的措施。
5.特殊机构防控。有疫情的养老机构、监狱、戒毒所、看守所等实行全封闭管理和全员送检核酸检测,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接收新进人员,停止家属探视活动。如确有探视需求的,可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视具体情况妥善安排。
6.公共场所管理。有疫情的地方暂停开放棋牌室等密闭场所。各类公共场所对进出人员实施体温必查、口罩必戴、扫码或查验健康证明方可进入,合理控制人流量和保持足够的社交距离。
7.密接追踪和隔离场所管理。疫情发生后,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尽可能开展病例发现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工作。按疫情波及人群数量和专家组意见,启动隔离场所运行,对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安排专职医务人员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8.公共交通管理。疫情发生地的公共交通停止运营。其他区域落实客运场站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控制乘坐率(不超过70%)、客运车辆空调使用、留观区设置、发热乘客移交和信息登记等各项措施;乘客扫码、测温后乘车,全程佩戴口罩。
9.制定紧急医疗应对计划。制定分级诊疗计划,建立分诊制度,重症患者住院救治,轻症患者在医疗机构或征用的场所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建立非呼吸系统感染专业医务人员后备应急队伍,开展呼吸支持和重症监护的专业培训。制定医疗服务能力冗余调配方案,有计划的推迟或暂停非紧急日常医疗服务。
10.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强化公众手卫生、开窗通风、清洁消毒、少去人员聚集场所和佩戴口罩等健康防护意识,引导市民养成勤洗手、公筷制、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及行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高风险地区防控应急处置措施。
在落实中风险地区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扩大防控区域范围。防控区域从有疫情的村(居)扩大到乡(镇)。将疫点的防控范围扩大到村(居),划为疫区进行管控。
2.人员流动管理。疫区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高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区”,确需离开属地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取适当保持人际距离的措施,包括错蜂上下班、居家办公、限制或者减少聚集、召开视频会议、关闭非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公众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出行,如需出行佩戴口罩。有疫情的村(居)所有自然村实施管控措施,禁止非必要人员和车辆进出。
3.学校和托幼机构管理。有疫情的村(居)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可进一步采取关闭高风险区所辖所有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措施。
4.企事业单位管理。疫情波及的一类和二类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可不停工停产,三类和四类企业停工停产。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可进一步采取关停高风险乡(镇)所辖所有企业。
5.特殊机构防控。有疫情地区内养老机构、戒毒所、拘留所人员一律不得进出,取消所有探视。
6.公共场所管理。有疫情地区的餐饮服务单位停止开放;暂停开放棋牌室等密闭场所,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可进一步采取关停高风险乡(镇)所辖所有公共场所。
7.密接追踪和隔离场所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尽可能开展病例发现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一定数量和规模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8.公共交通管理。有疫情村(居)内公共交通停止运营,限制私家车、出租车等出行;其他区域公共交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控制乘坐率不超过50%。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可进一步采取高风险所有公共交通停运的措施。
9.宣传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通过多种方式,建立权威可靠渠道及时通报疫情情况,开展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如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咳嗽呼吸道礼仪、减少公共场合聚集等。密切关注舆情、依法向社会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内紧外松,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增强公众信心。采取新闻发布会形式正面回应社会关切。针对群众的误解和不实传言,及时组织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回应和澄清。对重点人群加强心理干预,关注一线抗疫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以及高风险地区群众的心理问题,开通咨询热线和团体干预措施,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提供心理咨询、疏导和其他干预服务。
六、工作原则和要求
1.高度重视疫情,做好疫情排查。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特别是重点排查地区返乡人员的密切关注,如出现持续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人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2.加大防治宣传引导力度。各单位要增加广大群众的防控意识,不信谣、不传谣。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外出和到人员密集场所,要合理佩戴口罩,勤洗手,禁止猎捕、食用野生动物。
3.加强值班值守。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坚持疫情“零报告”制度,排查情况及时向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如发现疑似感染症状,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4.强化工作落实。各村(居)要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人员培训、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将适时对村(居)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开展暗访督查,对管控不严、作风不实、失职失责,导致疫情反弹、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责。
七、应急响应终止
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疫情防控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2022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