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龙镇美丽乡镇建设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部署要求,接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整治成果,打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升级版,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镇,根据《江西省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工作方案》、《景德镇市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深化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镇区功能
、提升镇区品质、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内容,就政策主要方面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政策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乡镇建设。通过五年的努力,全面改善乡镇环境,提高乡镇服务农民的功能,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功能设施滞后、特色缺失、管理薄弱等问题,让镇村成为人们向往的宜居幸福家园,努力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精品乡镇,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助推乡村振兴和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文件制定的主要内容
1.实施垃圾污水专项攻坚行动。2.统筹推进卫生乡镇创建行动。3.实施水体清洁专项攻坚行动。4. 实施“道乱占”专项整治攻坚行动。5.实施“车乱开”专项整治攻坚行动。6.实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攻坚行动。7.实施“乱搭乱建、违法建筑”专项拆除整治攻坚行动。8.实施“线乱拉”专项整治攻坚行动。9.实施沿街立面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三、文件执行标准
清理和规范设置沿街防盗窗、遮阳檐篷、空调室外机、卷闸门等设施和门牌、广告牌匾、灯箱标识等指示标牌,门店招牌一店一牌、整齐美观,路牌、站牌统一制作设置,公益性宣传标语设置规范、美观。拆除更换残缺损坏的户外广告,根治“牛皮癣”小广告,清理乱贴乱涂,保持沿街及两侧立面整洁美观。加强老旧小区提档整治,改善居住环境。
四、惠民惠利举措
鼓励利用街头绿地、闲置建筑进行改造利用建设文体设施。有一个综合文化站,推进数字化建设,融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党员活动、教育培训、文化艺术培训、科普讲座等功能;至少要建有一个室外公共标准灯光篮球场。建设健身广场,配备篮球架、足球门、乒乓球台、羽毛球网柱、室外健身路径等器材,并可结合中小学校或单独建设足球场。
五、文件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加快构建“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政务服务平台等与乡镇管理相关的资源。逐步推进成立镇综合执法大队,承担乡(镇)综合执法管理任务。以“雪亮工程”建设为依托,加快镇智能安防小区建设。推行实施“街长制”,由镇干部或工作人员任街长,聘任本街德高望重的群众作为副街长。对落实门前责任制、卫生保洁、规范经营、红白喜事、宠物管理等落实情况进行动态巡查,解决环境综合整治阶段性问题。
六、后续工作及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镇直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开展专项行动,形成工作合力。镇政府定期研究本地区美丽乡镇建设工作,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出台实施方案,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制定差别化目标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推进。
(二)落实经费保障。镇政府是乡镇建设发展经费的筹措主体,要建立以镇为主、省市县奖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市级每年对当年参与全省美丽乡镇建设的乡镇进行考核;镇级政府对所在考核类型中排名靠前的进行表扬。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将符合本系统项目资金支持方向的村(居)委会补短板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各村(居)委会要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更多向美丽乡镇建设工作倾斜,可通过符合法律法规的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用于补短板、惠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创新乡镇建设发展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三)用足土地政策。县政府将加大乡镇项目用地支持力度,各乡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予以安排。支持有条件的乡镇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减挂钩指标在保障拆旧地块农民安置用地的基础上,应主要用于镇村联动、新农村建设等。乡镇现有的存量划拨用地,符合规划和相关规定的,依法经县政府批准,可转为经营性用地。
(四)强化督查指导。建立健全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镇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不定期督查和中期评估。考核结果纳入镇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美丽乡镇建设行动的服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建立镇领导对口联系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五)加强宣传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融媒体等多种载体,积极开展美丽乡镇建设行动宣传,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学习,不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和管理水平。
七、解读人:朱文浩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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