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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寿安镇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26 来源: 浮梁县寿安镇 访问量:

各村(居)、各部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业:

经镇研究,决定现将《寿安镇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机制》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5月22日




寿安镇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机制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浮梁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和〈浮梁县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浮安防字〔2025〕6号)要求,结合寿安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和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防范安全风险。

2.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对镇域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同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加大整治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4.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在集中整治当前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源头管控,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三、责任落实机制

(一)明确部门职责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监管职责。

1.民生服务办(应急管理):负责综合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2.专职消防队:将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纳入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内容;指导企业和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3.经济发展办(规划建设):负责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程建设、改造、装修等过程中的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使用的监管;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经济发展办(市场监督):加强建筑保温材料生产、流通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管,开展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对特种设备焊接作业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规范产品标识和检验检测行为。

5.派出所:负责对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引发的治安和刑事案件进行查处;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予以打击;督促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6.文化站:负责对旅游景区、古窑遗址、民宿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7.学校:做好校内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8.卫生院:负责镇内卫生院、卫生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1.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的场所谁管理,谁动火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动火作业全过程管控,坚决杜绝违规动火作业。

2.建筑保温材料生产、销售、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生产过程质量管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落实建筑保温材料施工质量和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建筑保温材料。

(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行政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本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和建筑工程项目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报告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和群众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四、工作推进机制

(一)全面排查摸底

1.各部门和各行政村(社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全镇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公众聚集场所、卫生院、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和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建筑)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详细的排查台账。

2.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内容包括:场所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动火作业情况、建筑保温材料使用情况等。

3.建筑工程项目排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地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筑保温材料种类、燃烧性能等级、进场检验情况等。

4.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并将排查台账报送镇专班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整治

1.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部门要按照“分类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措施、责任人和时限,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

2.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违规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未履行审批手续、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动火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规范作业等。

2)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建筑保温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存在破损、开裂、脱落等安全隐患;冷库和室内冰雪场馆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等。

3.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3.严格执法,强化督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同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5.及时总结,报送信息: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送至民生服务办(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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