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乡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主要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镇管理、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秩序、食药监管、农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并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岗位设置:
队长岗:朱振邦。主持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工作。
综合执法岗:汪锦锋、卢利田、吴笛、王丽芳、陈国顺。具体承担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镇管理、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秩序、食药监管、农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并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法治审核岗:周露荣。具体承担综合执法队法治审核等工作。
城管岗1:汪锦锋;城管岗2:卢利田。具体承担辖区内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管理工作;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